近年來,我國科技創新取得長足進步。以專利為例,2021年授權發明專利69.6萬件,授權實用新型專利312萬件,PCT《專利合作條約》國際專利申請7.3萬件,專利數量連續十年全球第一。但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我國專利數量存在嚴重“虛胖”,質量堪憂。2020年我國有效發明專利產業化率為34.7%,其中,企業有效發明專利產業化率為44.9%,科研院所為11.3%,高校為3.8%(與美國相比相差15—20倍),這一結果與智力資源集中、科研經費充足、科技成果豐碩的科研院所和高校形成巨大反差。
在中國政府十分重視科技成果轉化的今天,科技成果產業化率低已然不是政策扶持不夠、企業創新意識不足、成果需求不旺的問題。
在調研和實踐中發現,科技成果轉化的現實困難和障礙仍突出,主要表現在:
一是對知識產權價值認知不足,專利權主體缺少市場化前瞻性。專利申請重數量不重質量,有產業化價值的專利占比低,甚至為了科研項目結題單純“制造成果”,這樣的“成果”自然難逃被市場淘汰的命運。
二是成果培育和轉化機制不完善,缺乏技術工程化途徑。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現有科研評價體系中,在職稱晉升、科技成果獎勵時,普遍只看第一單位、第一作者,導致科研工作者或團隊缺乏與他人合作的動力,不愿意坐“冷板凳”,大都做自己能獨立完成的短平快“小”成果。雖常有某一科研領域“點”的突破,但缺乏技術工程化、系統化和供應鏈整合的平臺和能力,難以跨越技術到商品的死亡鴻溝,導致大部分“高新成果”束之高閣。
三是成果轉化隊伍與機構建設不能滿足實際需要,在成果轉化過程中,既懂科技創新規律,又懂市場商務實踐,且懂法規制度的“專業人”、“明白人”稀缺。要實現成果轉化,往往要把科研人員“逼成”專業轉化人員,試錯成本奇高,這些問題使很多科研人員對成果轉化只能一再觀望。
對此,結合實際,提出如下建議:
第一,提高專利質量,讓成果真正“值得轉”。加強對科研院所和高校行政管理人員、科研人員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專業培訓,常設包含專利申請、挖掘布局、侵權分析和商業化實踐案例解讀的系統課程。提高知識產權申請質量,對國家級的技術應用類研究項目承接科研團隊提供知識產權保護輔導,破除僅把專利證書當“考核指標”和“榮譽證書”的錯誤導向,回歸專利以公開換保護的本質。
第二,鼓勵協同創新,完善知識產權確權制度,提供技術成果工程化的種子基金,實現第一步的“如何轉”。破除阻礙科研人員合作創新的考核機制,規范科研成果完成人署名,允許科研人員自行約定知識產權權屬比例。鼓勵科研院所和高校使用科研經費或者社會捐贈設立成果產業化種子基金或創業投資基金,用以扶持技術工程化、規模化、產品化驗證,提高科技成果技術到商品的轉化效率。
第三,設立各級或第三方技術評估和轉移轉化機構或平臺,讓科研單位“敢于轉”。科研人員大都是“專才”,不是“全才”,需組建由技術、法律、金融、管理等方面專業人才組成的機構或平臺,負責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指導和管理,提供精準全方位的服務,降低行政管理人員和科研人員的法律和商業風險,扭轉專利所有權人怕承擔風險而“不敢轉”的局面,走通科技成果轉化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