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黨中央、國務院根據經濟發展形勢出臺了新的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后,稅務總局圍繞創新創業的主要環節和關鍵領域梳理了相關稅費優惠政策措施,覆蓋企業整個生命周期。今天帶你了解: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
享受主體
所有行業企業
優惠內容
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500萬元的,仍按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享受條件
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設備 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
2.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號)
制造業及部分服務業企業符合條件的儀器、設備加速折舊
享受主體
全部制造業領域及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
優惠內容
1.生物藥品制造業,專用設備制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儀器儀表制造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六個行業的企業2014年1月1日后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可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2.輕工、紡織、機械、汽車等四個領域重點行業的企業2015年1月1日后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可由企業選擇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3.自2019年1月1日起,適用《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規定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的行業范圍,擴大至全部制造業領域。
4.縮短折舊年限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于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折舊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享受條件
制造業及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按照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GB/T4754-2017)》確定。今后國家有關部門更新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從其規定。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 》(2014年第64號)
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
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15年第68號)
5.《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適用范圍的公告》(2019年第6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