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駐濟高校提升核心競爭力和綜合實力
(一)支持山東大學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加快推進山東大學龍山校區(創新港)、山東大學國際醫學中心等重大項目建設。全面落實市校合作協議,推進校地校企共建以成果轉化和產業技術研發為目標的新型研究機構,打造“山大系”品牌。(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說明:山東大學長期以來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為落實省委關于支持駐魯部屬高校發展的有關精神,和全面落實濟南市與山東大學相關協議,故提出此項政策。
(二)支持駐濟省屬高校建設“高水平大學”“高水平學科”(以下簡稱“雙高”)。結合我市產業發展需求,對入選省“雙高”建設名單的本科院校,在市校融合發展戰略工程項目安排上予以傾斜。對駐濟省屬高校建設的符合我市新舊動能轉換、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重大發展戰略需求的項目,給予一定資金支持。其中,入選省“高水平大學”建設單位的高校,每年可獲得最高500萬元項目資金支持;入選中國特色“雙高計劃”(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高水平專業建設計劃)的高職院校,每年可獲得最高200萬元項目資金支持。定期研究解決高校高水平大學建設發展中的突出問題。(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說明:駐濟省屬本科高校有7所列入省“沖一流”“強特色”建設名單,3所高職院校列入中國特色“雙高計劃”名單,此類高校為我省的優質高等教育資源。為進一步推動駐濟優質高等教育資源扎根濟南、服務濟南,故提出此項政策。
(三)完善市校合作共建工作機制。建立省市共建協議、市校合作協議及重大市校合作項目跟進督查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和完成時限,切實推進協議落實。加快將在我市設立獨立法人的國內外知名高校研究院、創新中心納入市校融合發展戰略工程,強化與山東科技大學濟南校區、青島科技大學濟南校區(山東省化工研究院)間的校地合作。(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說明:目前濟南市已與山東大學、山東工藝美術學院、山東中醫藥大學、山東第一醫科大學簽訂省市共建或戰略合作協議。為保障協議落細落實,故提出此項政策。
二、支持契合“五個濟南”發展規劃的學科專業建設
(四)大力建設產業急需特色專業。支持駐濟高校加快構建服務我市重點產業、戰略新興產業、高端前沿產業的專業體系,積極拓展量子科技、區塊鏈、空天信息、人工晶體材料、生物材料、基因編輯等前沿產業緊缺專業。支持駐濟高校圍繞我市產業發展需求調整專業設置,每個新審批專業可獲得最高2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說明:為充分發揮駐濟高校優勢,引導高校根據我市所需調整專業設置,補足我市重點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高端前沿產業人才需求缺口,故提出此項政策。
(五)支持高校面向產業需求舉辦特色學院。支持駐濟高校結合我市產業發展需要,依托國家級一流專業、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專業,以校企聯合、校園聯合等合作辦學模式共建現代產業學院或特色學院,按照辦學效益評估情況,每個學院可獲得最高5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說明:為加大市內企業與駐濟高校共建產業人才培養平臺,鼓勵企業參與校企聯合人才培養,促進駐濟高校培養人才與我市產業需求相吻合,故提出此項政策。
(六)加強省屬與市屬院校之間的合作。支持駐濟省屬本科高校與市屬中高職院校開展整體共建、聯合科研攻關、專業共建、干部交流掛職、教師訪學等合作。對駐濟本科高校依托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與市內中職學校開展的“3+4”中職本科對口貫通分段培養專業項目,以及與市屬高職學校開展的“3+2”高職本科對口分段培養專業項目,單個專業在校生達到100人的,駐濟高校、市屬學校每年可分別獲得50萬元、20萬元補助。支持駐濟高校國家級和省級一流專業結合我市產業發展人才需求,對濟南生源走讀生招生計劃予以傾斜,每年由市財政視情給予一定補助。(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說明:為充分發揮駐濟高校綜合優勢,提升市屬高校辦學水平,鼓勵各有關高校增加分段培養項目的招生數,為我市培養更多產業急需人才,故提出此項政策。
三、支持駐濟高校建設高水平研發與產業平臺
(七)支持高校建設國家級和省級科技創新基地。新認定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國家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等國家級科技創新基地,可獲得最高500萬元補助;新認定的省級科技創新基地,可獲得最高200萬元資金補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說明:為鼓勵駐濟高校、科研院所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建設和申報國家級、省級科技創新基地,形成創新集聚效應,著力發揮比較優勢,提升資源配置效率,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故提出此項支持政策。
(八)支持高校組建或共建各類產業創新載體。支持駐濟高校新獨立組建或與我市各區(園區)以及企業聯合共建產業技術研究院、產業科技園、協同創新中心等平臺載體,根據投資規模、技術水平和研發成果產業化落地等情況,可獲得最高100萬元后補助支持。對區縣布局引進高校建設的重大科技創新平臺和產業化項目等,可由市、區縣按照一定比例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說明:為充分發揮駐濟高校、科研院所創新資源優勢,加快科技成果轉化落地,鼓勵駐濟高校、科研院所積極參與各類產業創新載體建設,故提出此項支持政策。
(九)加快推進大學科技園、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建設。支持駐濟高校建設大學科技園,新獲批(認定)的國家級大學科技園可獲得最高300萬元補助;強化對大學科技園創新孵化的績效評估,經認定或備案的我市大學科技園內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每成功培育一家高新技術企業,可按現有政策獲得10萬元獎勵。經認定(備案)的高校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根據績效評價結果,可獲得最高50萬元補助。在我市落戶并實際運行的國內外知名高校大學科技園,可按落地協議獲得一定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說明:為深化駐濟高??平讨橇Y源與市場優勢創新資源緊密結合,建設融通創新平臺,推動創新資源集成、科技成果轉化、科技企業孵化、高新技術企業培育,促進科技、教育、經濟融合發展,故提出此項政策并予以支持。
四、加快校地創新資源共享和成果轉移轉化
(十)支持駐濟高校共享儀器設備和共建實驗平臺。鼓勵駐濟高校與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服務機構開展合作,將現有科研儀器設備面向我市產業園區和企業開放共享,根據服務企業的成效,經績效評估后,每年可獲得最高100萬元儀器設備運行經費補貼。鼓勵高校圍繞產業鏈布局創新鏈,在省級以上產業園區建設實驗平臺,集中使用管理大型儀器設備(30萬元以上)和中試設備,其中,新購置設備的,可獲得不超過設備原價值40%(大型儀器設備)、30%(中試設備)的一次性補貼;使用現有設備的,可獲得不超過設備凈值40%(大型儀器設備)、30%(中試設備)的一次性補貼;每所高校獲得補貼不超過10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說明:為發揮駐濟高校、科研院所儀器設備的效能,促進科技資源共享共用,推進實驗平臺建設,提高儀器設備使用效率,降低創新創業成本,服務全市產業技術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故提出此項政策并予以支持。
(十一)支持高校與企業聯合開展技術研發。探索采用“揭榜制”方式,支持駐濟高校與企業在新一代信息技術、集成電路、新材料、高端裝備、生物醫藥等領域聯合開展關鍵技術研發,解決制約產業發展的重大技術難題,承擔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關任務。(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說明:為支持駐濟高校、科研院所聚焦我市十大千億產業和新舊動能轉換等重點產業,與我市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組建創新聯合體,“揭榜”解決關鍵共性技術難題、卡脖子問題等產業重大技術需求,故提出此項政策。
(十二)支持高校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平臺,鼓勵中小微企業購買高??萍汲晒qv濟高校新建設的國家級技術轉移轉化服務機構、省級技術轉移轉化示范機構,可分別獲得最高100萬元、50萬元補助。打造濟南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體系,高校因通過技術成果交易平臺掛牌交易產生的技術成果評估費用以及技術經紀人資格培訓費用,可獲得全額補助。支持中小微企業購買高??萍汲晒?,經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后,企業可獲得不超過年度技術合同成交額3%的補助,最高補助1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說明:為破解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過程中的關鍵瓶頸問題,強化駐濟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能力,完善相關體制機制,加快推進科技成果向我市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轉移轉化,故提出此項支持政策。
(十三)支持高校拓寬融資渠道。對駐濟高校建設的具有重大產業化前景的科技項目,優先推薦至市股權投資平臺,并采用市場化方式給予股權投資支持。支持具備條件的高校與市級投資平臺共建校地科技成果轉化基金,專門用于支持高校在我市落地產業化的成果項目。(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說明:為支持駐濟高校、科研院所優質科技項目產業化發展,加強科技與金融融合,破解高??蒲许椖咳谫Y難的問題,通過市場化運作,實現科技創新鏈條與金融資本鏈條的有機結合,有力推動駐濟高校、科研院所優質科技項目在我市落地和科技成果的轉化,故提出此項政策并予以支持。
五、支持高校面向“五個濟南”開展人才引育體系建設
(十四)支持駐濟高校搭建國際化人才培養平臺。新獲批的駐濟高校本科層次以上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根據實際招生規模,每個項目可獲得最高200萬元運行經費補助。駐濟高校獲批的非獨立法人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根據合作方高校世界排名情況和實際辦學規模,每個機構可獲得最高3000萬元一次性運行經費補助。駐濟高校與世界知名大學、國內“雙一流”高校聯合舉辦的特色學院、二級學院以及聯合實驗室等機構,經績效評估后,可獲得最高1000萬元一次性運行經費補助。世界知名高校在我市舉辦的契合我市產業發展需求的高層次人才培養基地、創新中心、海外教育中心,經績效評估后,可獲得最高200萬元運行經費補助。大力引進國外名校來濟創辦中外合作獨立法人大學。(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說明:為服務我市建設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和打造現代化國際大都市,依托駐濟高校引進國內外優質高等教育資源為我市培養國際化產業高端人才,參照原“高校20條”,提出此項政策。
(十五)加強高層次產業急需人才培養。支持駐濟高校擴大研究生培養規模,自主或聯合培養與我市產業發展聯系緊密的碩士以上學歷人才,培養高校可按碩士3000元/生、博士5000元/生獲得一次性獎勵。加大駐濟高校“留才獎”實施力度,駐濟高校畢業生留濟就業創業率(以上年度畢業生留濟就業創業率為基礎)每增加1個百分點,高??色@得20萬元獎勵;增加5個、10個百分點以上,高校可分別獲得100 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說明:為解決目前引進中科院院所及其他研究機構在與駐濟高校聯合培養碩士層次以上人才方面的困境,“留住”更多駐濟高校畢業生,提高我市的人才供給,故提出此項政策。
(十六)支持校地合作引進高層次人才,開展國際國內科技交流合作。發揮市人才政策激勵效應,推廣濟南大學“校企合作提需求+高校院所出編制+企業出資金+政府給支持”的典型做法,支持校地合作引進一批與我市產業需求緊密結合的高端人才及團隊,經專家評審后可納入高校創新團隊支持計劃,并獲得最高200萬元補助。支持駐濟高校深度參與國際科研交流與合作,實施高端人才引進計劃,其中引入我市并實現產業化落地的科研項目可獲得最高300萬元補助。強化“駐濟高校校友總會聯盟”橋梁紐帶作用,深化“高校優秀校友泉城行”活動,做好校友項目承接落地和服務保障工作。(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說明:為緩解創新型人才特別是高端人才不足的困局,立足我市十大千億產業和新興產業發展需求,鼓勵校地合作引進一批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和技術領域,并在我市有產業化落地的科研項目的高端人才及團隊,故提出此項政策并予以支持。
(十七)支持高校自主培養創新團隊和設立科研帶頭人工作室,加強新型智庫建設。支持駐濟高校結合我市產業發展實際需求,新組建若干創新團隊,經評審認定后,每年可獲得最高50萬元項目補助,用于創新團隊開展研發和成果轉化等活動,扶持期為3年。支持駐濟高校設立科研帶頭人工作室用于培養杰出人才,符合條件的,可獲得最高50萬元項目補助。支持駐濟高校建設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協同創新中心,培育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的“濟南學派”。支持駐濟高校圍繞重大國家戰略和“五個濟南”建設開展重大課題研究。(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說明:鼓勵駐濟高校、科研院所建設一批研發方向和所屬技術領域符合我市十大千億產業和新興產業發展需求,研究方向屬于重大、關鍵、共性技術創新領域的創新團隊,以及以科研帶頭人為核心,科研骨干為基礎,具有穩定研究方向和持續創新能力,與我市行政區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實質性合作的人才群體,故提出此項支持政策。
(十八)支持高??蒲腥藛T在濟創業或到我市企業兼職開展科技成果轉化。支持駐濟高??萍既藛T和高校學生到各類科技園區創辦、領辦科技型企業,或推動職務發明成果轉移轉化,以單位資產、資金創辦的科技型企業,經評審后,可獲得最高30萬元后補助資金支持。與我市企業簽訂聘用協議的科技人員和高校學生,符合條件的,可申報泉城系列重點人才工程,經評審入選后,可享受相應人才待遇。(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說明:為鼓勵駐濟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在濟創業或到我市企業兼職,助力校企合作,加快科技成果特別是職務發明成果轉移轉化,故提出此項政策并予以支持。
六、創新駐濟高校融入濟南發展的政策供給
(十九)實施高校駐地環境設施提升行動。開展高校集聚區建設提升行動,幫助高校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根據高校實際需要,社會公共服務設施(場所)面向駐濟高校有序免費開放。結合城市發展規劃,統籌駐濟高校建設規劃,切實保障高校發展。(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說明:為支持駐濟高校扎根濟南發展,表明濟南市為駐濟高校營造良好發展空間和育人環境的態度與決心,故提出此項政策。
(二十)強化支持高校發展的經費保障。市財政每年統籌安排2億元專項資金,用于支持駐濟高校高質量發展。規范高??萍汲晒D化、市校融合發展戰略項目申報辦法,建立項目受理、評估、績效、監管等制度。開展駐濟高校服務“五個濟南”貢獻度第三方評價,建立以績效與貢獻為導向的政府支持高校高質量發展長效機制。(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說明:為明確支持駐濟高校院所發展的專項資金額度,建立濟南市支持駐濟高校、科研院所高質量發展的長效機制,特提出此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