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會同中國銀保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入園惠企行動方案(2021—2023年)》(國知發運字〔2021〕17號,以下簡稱《行動方案》)。為指導做好行動方案實施,現對有關要點作出解讀。
一、《行動方案》制定的背景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吨泄仓醒?國務院關于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等文件均提出鼓勵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2020年7月,《國務院關于促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支持在國家高新區開展知識產權投融資服務,支持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十三五”期間專利商標質押融資金額年均增長19%,2020年全國專利商標質押融資總額達2180億元,同比增長43.9%。
當前,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普及度和覆蓋面尚難以滿足企業日益增長的融資需求。調研發現,前期有關政策措施還有待進一步落實。高新技術企業集中于高新區等產業園區,通常具有輕資產、重研發、多專利等特點,對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需求迫切,但利用知識產權質押獲得融資的比例不高。抽樣數據顯示,2019年全國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中辦理專利商標出質登記的企業數量僅占2.5%。
2020年11月,國家知識產權局會同中國銀保監會指導5個省市開展了覆蓋53個園區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入園惠企活動,參與的銀行和企業超過了1600家,現場簽約7.1億元,成效和反響良好,為全國范圍深入推進奠定了基礎。近期,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建設的知識產權質押信息平臺即將運行,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導有關金融機構研發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產品陸續落地,需要推廣普及,更好惠及企業。
為此,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國家知識產權局會同中國銀保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梳理近年來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政策措施,總結提煉地方和金融機構的工作經驗、典型案例和有效做法,圍繞企業和金融機構等市場主體的實際需求,提出了入園惠企行動的目標任務,形成了《行動方案》。
二、《行動方案》的工作思路和行動目標
《行動方案》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精神和工作部署,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的通知》(銀保監發〔2019〕34號)要求,聚焦產業園區,強化“政企銀保服”聯動,積極行動,推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深入基層,更好支撐實體經濟發展。
《行動方案》的目標是,通過三年行動,力爭實現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惠及“百園萬企”。到2023年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政策可及性和服務便利度大幅提升,產業園區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服務的普及面顯著擴大,被質押專利的實施率明顯提高,100個以上產業園區的知識產權質押項目數和質押融資金額年度增長率在20%以上,新增上萬家中小微企業利用知識產權實現融資。
三、《行動方案》的主要內容
《行動方案》面向未來三年,聚焦“入園”和“惠企”,以服務和指導產業園區為主,兼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面上工作。行動內容主要包括措施優化、模式創新和服務提升三個方面,共24項工作措施,直接涉及園區的有13項。
措施優化行動主要是有關政府部門在開展調研指導、優化激勵措施、推動政策落實等方面的行動。各省級知識產權局牽頭對質押融資工作措施和成效進行調研,加強指導力度。建立健全政府引導的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探索風險補償的前置模式,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適應知識產權融資特點的授信盡職和內部考核管理模式,鼓勵重點營銷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產品,推動用好單列信貸計劃和優化不良率考核等監管政策。引導樹立高質量導向,不盲目追求擴大質押數量。
模式創新行動主要是圍繞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工作、服務和產品等方面的創新行動。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以知識產權為核心指標分析評價企業創新能力,研發適用于質押融資等場景的知識產權評估工具。鼓勵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牽頭利用信用、知識產權等數據建立授信白名單篩選機制,并為白名單企業提供合理授信額度和續貸便利等增值服務。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專業投資機構合作。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圍繞產業專利集群或區域商標品牌,給予園區合理的意向性授信額度。鼓勵短期質物處置轉換為長期的知識產權運營。
服務提升行動包括提升服務的便捷性和時效性,優化服務供給兩方面。在提升服務便捷性和時效性方面,推動專利、商標質押登記“一窗通辦”,并向園區延伸服務。擴大銀行業金融機構專利權質押登記線上辦理試點范圍。充分利用現有知識產權服務窗口和平臺,實現“一站式”服務。在優化服務供給方面,以園區為重點開展銀企對接活動,進行政策宣講、產品推介等。開發推廣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專門產品,擴大金融產品供給。建立有關需求和產品調查機制,形成知識產權融資項目庫和產品資源庫。加快建設全國知識產權質押信息平臺,與各地“信易貸”等平臺做好銜接,為暢通企業貸款渠道提供支撐。
四、《行動方案》的組織實施
《行動方案》的組織實施部分,對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各銀保監局和發展改革部門提出工作要求,確保《行動方案》落地實施。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加強統籌協調,明確分工職責。各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牽頭做好措施優化、服務提升、宣傳培訓和總結推廣等工作。各銀保監局要重點抓好模式創新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政策落實。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要充分發揮知識產權質押信息等平臺作用。
制定行動方案,強化示范帶動。省級知識產權局要牽頭開展專題調研,會同有關部門細化各項行動,制定印發本省(區、市)行動方案。每個省份選取3個以上的園區作為示范標桿。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獲得中央專項財政資金支持的省份和城市要積極參與。
加強宣傳推廣,做好總結分析。地方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經驗案例的宣傳和推廣,對融資企業進行統計監測,各銀保監局要加強有關貸款數據的統計分析。省級知識產權局要牽頭做好集中展示宣傳和年度總結。
國家知識產權局、銀保監會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搭建工作交流平臺,組織評選發布典型案例,廣泛宣傳可復制推廣的經驗做法。對成效顯著的地方給予一定的支持傾斜和宣傳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