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始終高度重視中小企業,充分肯定中小企業在中國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千方百計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近年來,國家發展改革委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聚焦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準入不準營”等問題,采取放寬市場準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雙創活力、降低企業成本、治理產權糾紛、改善融資環境等措施,取得了積極成效。
一、放寬市場準入
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標志著我國市場準入管理從以正面清單為主向以負面清單為主的全面轉型,體現出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的重大轉變,有助于打破針對中小企業的各種不合理限制和隱性壁壘,真正將“剩余決定權”賦予市場主體。一是建立完善清單動態調整機制。結合改革總體進展、經濟結構調整、法律法規修訂等情況,每年對清單進行修訂,不斷優化完善。目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已會同有關部門、各地方修訂形成《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9年版)》(以下簡稱《清單(2019年版)》),并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將于近日印發。《清單(2019年版)》共列禁止和許可類事項131項,比《清單(2018年版)》原有的151項減少了20項,具體準入措施568條,比《清單(2018年版)》原有的581條減少了13條。二是落實維護“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結合歷次清單修訂工作,在已將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等納入的基礎上,將互聯網市場準入禁止許可目錄、地方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和農產品主產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或禁止限制目錄)等納入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推動落實市場準入全國統一一張清單,維護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統一性、權威性。三是全面開展準入政策清理規范。指導各地區各部門嚴格規范市場準入管理,清單之外不得違規另設市場準入事項,禁止各地區各部門自行制定發布市場準入類負面清單。于2019年5月起,組織各地區各部門全面清理清單之外違規設立的準入許可及準入類負面清單。經清理,目前已有廣東省主體功能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等23個準入類負面清單將取消,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負面清單等60余個將更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非禁即入”的要求得到切實貫徹。
二、優化營商環境
遵照李克強總理指示要求,為落實《國務院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起草了《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國務院令第722號,以下簡稱《條例》),并于2019年10月22日頒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對中小企業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作了有針對性的規定。比如,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國家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降低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第二十七條明確提出,國家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中小企業依法發行股票、債券以及其他融資工具,擴大直接融資規模。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做好條例的宣傳解讀和貫徹實施工作,推動有關規定落地見效,更好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三、賦能企業雙創
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制定并經國務院批準發布了《國務院關于強化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深入發展的意見》(國發〔2017〕37號)、《國務院關于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意見》(國發〔2018〕32號)等重要文件,強化雙創示范基地帶動作用,利用中央預算內基金支持企業雙創支撐平臺建設,著力發揮雙創帶動就業、支撐關鍵領域技術創新、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等方面的作用。開展雙創主題日活動,鼓勵企業類雙創示范基地牽頭開放創新資源、平臺渠道,助力中小企業加速成長,加速構建體系化創新格局。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財政部設立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簡稱“引導基金”),著力破解中小微企業的融資難題,引導基金堅持“投早、投小、投精”,截至2019年上半年,引導基金已決策參股365只創業投資基金,累計支持4699家新興產業領域早中期、初創期的創新型企業。
四、降低企業成本
國家發展改革委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在用電、用能、物流等領域持續推進中小企業降成本工作。今年3月底、5月中旬,國家發展改革委先后兩次發文實施降電價措施,兩批措施累計降低企業用電成本846億元,大大降低了中小企業用電成本。隨增值稅率調整同步降低成品油、天然氣和跨省管道運輸價格,全年減輕包括中小企業在內的用戶負擔650億元以上。此外,還通過與交通運輸部修訂印發《港口收費計費辦法》、推動鐵路總公司取消貨車篷布使用費6項雜費項目等措施,切實降低中小企業物流成本。降。此外,為進一步降低中小企業負擔,自今年7月1日起,降低部分出入境證照、商標注冊收費標準,結構性降低無線電頻率占用費標準,減免部分不動產登記費、放寬專利收費減繳力度,預計年減輕企業負擔約60億元。
五、治理產權糾紛
國家發展改革委積極開展涉政府產權糾紛問題專項治理,會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自然資源部、市場監管總局、全國工商聯等8部門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為期一年的涉政府產權糾紛問題專項治理行動,擬通過專項行動切實解決一批涉及政府為主要當事人的產權糾紛問題,維護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截至目前,在問題線索自查階段,全國范圍內共征集并甄別各類涉政府產權糾紛線索3680余條,確定50余個重點難點案件掛牌辦理。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繼續指導地方做好自查以及線索甄別工作,并圍繞重點案件集中攻堅,推動依法解決,確保專項治理行動落到實處、見到實效,營造產權保護的良好社會氛圍。
六、“貸”動企業融資
國家發展改革委充分發揮企業債券直接融資和信用手段作用,通過多種方式,積極推動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一是發揮企業債券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支持作用。以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方式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支持發行雙創孵化和創業投資專項債券。截至目前已核準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57支482.5億元,已累計核準雙創孵化專項債和創業投資專項債券34支450.7億元,其中2018年核準3支75億元。二是利用信用手段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依托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已歸集的390億條數據,將歸集的與融資授信密切相關的中小企業信用信息同金融機構充分共享,著力解決銀企信息不對稱問題,據不完全統計,已共有104個城市和13家金融機構依托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開展“信易貸”工作,向企業和個人發放“信易貸”資金超過1.5萬億元,不良率控制在1%以內。三是加強綜合協調,優化中小企業金融生態環境。推動政策性銀行支持中小企業融資。充分發揮開發性、政策性銀行資金優勢和地方性中小銀行服務優勢,通過轉貸款業務模式,打通政策性資金進入中小企業的通道,拓寬中小企業低成本資金來源。截至2018年末,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已分別與14家、53家、11家中小銀行開展轉貸款合作,其中,進出口銀行轉貸款累計支持中小企業超過2萬戶,累計發放中小企業銀行轉貸款507.4億元,轉貸款余額255.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