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有關規定,為做好我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以人才品德、知識、能力和業績并重,業內認可和社會認可為原則,制定本辦法。
支持對象 在濟南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全職工作人員或自主創業的高層次人才,并符合《濟南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目錄》規定的 A、B、C、D、E 類條件。 支持政策 經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可享受我市相應政策待遇。同一人才符合多項政策的,按就高原則不重復享受。實行人才動態管理, 滿 3 年需要重新登記備案。達到更高層次認定條件的人才,可隨時重新申請認定。 申報條件 按照人才能力水平和業績貢獻,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目錄分為 5 個層次,分別是:國內外頂尖人才(A 類)、國家級領軍人才(B 類)、省級領軍人才(C 類)、市級領軍人才(D 類)、優秀專業人才(E 類)。 A 類:國內外頂尖人才主要包括 1.諾貝爾獎獲得者; 2.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 3.中國科學院院士; 4.中國工程院院士; 5.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 6.“國家級人才工程”杰出人才; 7.發達國家科學院院士或者工程院院士; 8.相當于上述層次的頂尖人才。 B 類:國家級領軍人才主要包括 1.“國家級人才工程”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選; 2.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 3.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 4.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獲得者; 5.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前2位完成人; 6.中國政府“友誼獎”專家; 7.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 8.擔任過世界 500 強企業地區總部總經理(董事長); 9.相當于上述層次的領軍人才。 C 類:省級領軍人才主要包括 1.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除前 2 位之外的完成人; 2.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前 2 位完成人; 3.中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獲得者; 4.省、部、軍隊、國防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前 2 位完成人; 5.省科學技術最高獎獲得者; 6.泰山學者、泰山產業領軍人才; 7.中國科學院率先行動“百人計劃”入選者; 8.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全國技術能手、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銜人; 9.全國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人才; 10.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 11.全國模范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國家級教學名師、全國優秀教師、省特級教師; 12.國家衛生健康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13.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主任; 14.“外專雙百計劃”入選者、“齊魯友誼獎”專家; 15.擔任過中國 500 強企業、中國民營企業 300 強企業地區總部總經理(董事長)、首席技術官; 16.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 17.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18.相當于上述層次的領軍人才。 D 類:市級領軍人才主要包括 1.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除前 2 位之外的完成人; 2.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三等獎前 2位完成人; 3.省、部、軍隊、國防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除前 2 位之外的完成人; 4.省、部、軍隊、國防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前 2 位完成人; 5.泉城特聘專家、泉城產業領軍人才、泉城學者; 6.濟南專業技術拔尖人才; 7.泉城高端外專計劃入選人才、“泉城友誼獎”專家; 8.泉城首席技師; 9.全國優秀科技工作者、中國青年科技獎獲得者; 10.齊魯首席技師、省有突出貢獻技師、省技術能手、省級技能大師工作站領銜人、省教學能手; 11.齊魯鄉村之星; 12.齊魯金融英才(原山東省金融高端人才)、齊魯金融之星; 13.齊魯文化英才、文化之星; 14.齊魯和諧使者; 15.齊魯名師、名校長; 16.省優秀科技工作者獲得者、省青年科技獎獲得者; 17.省留學人員回國創業獎獲得者; 18.經濟南市認定為總部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每家企業不超過 5 人); 19.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并作為第一責任人承擔過省級以上研究課題或成果、獲省級以上獎勵的專業技術人員; 20.“海右名家”系列產業領軍人才、高端外專集聚工程入選人才,“海右名士”系列專業技術拔尖人才、首席技師; 21.相當于上述層次的領軍人才。 E 類:優秀專業人才主要包括 1.市突出貢獻技師、市杰出技術能手、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銜人; 2.泉城鄉村之星; 3.泉城和諧使者; 4.泉城文化英才、泉城文化之星; 5.市優秀科技工作者獲得者、市青年科技獎獲得者; 6.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社會工作人才; 7.濟南市規模以上企業獲市級以上獎勵的主要經營管理人才或職業經理人; 8.具有國內外全日制博士、碩士學歷學位的人才; 9.“海右名士”系列鄉村之星、和諧使者; 10.相當于上述層次的優秀專業人才。 市人才分類協調小組實行人才分類動態調整協調機制,定期修訂完善人才分類目錄。對濟南產業發展急需、社會貢獻較大、現行人才目錄難以界定的特殊人才、專業人才和經“人才有價” 綜合評估價值較高,能夠引領我市重點產業發展的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經協調小組認定后,享受相應的人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