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功能區)科技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山東省中小微企業升級高新技術企業財政補助資金管理辦法》(魯科字〔2021〕48號)、《濟南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實施細則》(濟科發〔2023〕24號),現組織開展2025年度省級中小微企業升級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小升高”)財政補助資金和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財政補助資金落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級“小升高”財政補助
(一)補助對象
2024年首次通過山東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且2023年度職工總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的中小微企業。(注:已由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公示、但尚未獲得高新技術企業批復證書編號的企業先行申請補助。)
(二)工作流程
1.信息補充、確認。經初步篩選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通過山東省科技云平臺補充、確認有關信息,單位法人或者單位法人設定的云平臺單位管理員登錄系統(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后,找到網上大廳-平臺-山東省科技企業管理系統,并參照山東省中小微企業升級高新技術企業財政補助資金信息補充確認表(企業類)(見附件1)在線填報信息,填報完畢后提交所在區縣(功能區)科技管理部門(二級主管部門)審核。
2.審核上報。各區縣(功能區)科技管理部門參考省科技廳初步篩選的符合補助條件的名單,在系統中審核企業提交的資金信息補充確認表,并導出推薦企業匯總表(見附件2),提交濟南科技創新促進中心審核。對不在名單中的企業也要仔細核實資格,符合條件的一并申報。
二、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財政補助
(一)補助對象
我市2023年度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2023年度遷入我市并經省認定機構備案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各類管理核查中,已向省認定機構建議撤銷高企資格的,不納入補助范圍。
(二)工作流程
1.信息確認。市科技局將2023年通過認定的企業名單按照現注冊地劃分并發送至各區縣(功能區),各區縣(功能區)核實確認名單。
2.審核上報。各區縣(功能區)科技管理部門對擬補助企業的情況進行綜合審核,確定補助對象后填寫濟南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資金推薦申請匯總表(見附件3),提交濟南科技創新促進中心審核。
(1)在本次核實時企業注冊地已遷出我市的,不予補助。企業在濟南市區域內發生遷移的,由現注冊地所屬的區縣(功能區)科技管理部門負責審核推薦。
(2)在資質有效期內遷入我市的高新技術企業,跨認定機構遷入的,以省認定機構發布的異地搬遷高新技企業資格繼續有效的公告為準;省內其他地市遷入我市的,以市科技局向省認定機構報送的書面申請為準。在有效期內遷入我市后復審認定通過的,按照復審企業的類型推薦。
(3)加強與統計部門的溝通,嚴格核實確定首次認定規上工業企業名單,以企業2023年屬規上工業企業為準。其中,企業2023年為規上工業企業,現已不屬于規上工業企業的,按照非規上工業企業補助標準推薦。
三、有關要求
(一)受理時限。
市科技局受理各區縣(功能區)推薦截止時間如下:
1.省級“小升高”補助:2025年3月31日
2.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補助:2025年4月10日
企業向所在區縣(功能區)科技管理部門提交申請的截止時間以所屬區縣(功能區)通知為準。
(二)嚴格審核。各區縣(功能區)科技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嚴格審核把關,確保企業精準享受有關政策、應享盡享,對于不符合條件的,不得推薦上報。推薦對象須正常經營,不存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無“綠色門檻”制度不予支持或相關社會領域信用失信記錄。
(三)報送材料。各區縣(功能區)科技管理部門請于推薦截止時間前將推薦報告及相關匯總表(一式兩份)書面報送濟南科技創新促進中心。推薦報告要包括轄區企業認定核實情況、企業信用、“綠色門檻”核查、推薦建議等內容。電子版匯總表發至郵箱jnkjqy@jn.shandong.cn。
材料報送地址:濟南市高新區漢峪金谷A3-5-35層3516室
省平臺技術支持電話:0531-51751080
附件1:山東省中小微企業升級高新技術企業財政補助資金信息補充確認表(企業類)
附件2:山東省中小微企業升級高新技術企業財政補助資金推薦匯總表
濟南市科學技術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