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5年度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結合近年來提名工作情況,省科技廳撰寫了提名工作常見問題解答,具體如下:
一、關于提名
1.山東省科學技術獎接受自薦嗎?
答:不接受。
2.是否有委托或與其他機構和個人合作進行政策解讀宣講?
答: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獎勵辦”)對科技獎勵政策的宣傳和解讀均通過山東省科技廳官方網站和“山東科技”公眾號公開發布,從不進行有償宣講,也未委托任何個人、組織開展政策講解等活動。省獎勵辦將對提名政策積極做好答疑釋惑工作,如有任何疑問,請按提名通知的聯系方式與省獎勵辦聯系。其他單位或個人、自媒體自行從事的科學技術獎勵政策解讀以及有關收費培訓等行為,均與省獎勵辦無關。
3.省科技獎提名需要繳費嗎?
答:單位、專家提名省科技獎,不得向候選者收取任何費用。
4.項目或人選可以通過什么方式提名?
答:提名方式分為專家提名和單位提名。
5.民營企業牽頭完成的項目可以通過哪些渠道提名?
答:在山東注冊成立的民營企業可通過所在市進行提名,也可以通過具備提名資格的省直有關部門、社會組織(目前具備提名資格的社會組織為山東省醫學會、山東電子學會和山東省裝備制造業協會)以及符合條件的提名專家進行提名。
6.提名專家如何提名項目?
答:第一步,提名專家應于2025年3月17日16:00前向省獎勵辦提出提名申請,將提名申請表(pdf掃描版和word版)及資格證明材料(院士證書或獲獎證書掃描件等),發送至郵箱sdskjjlbgs@shandong.cn;
第二步,省獎勵辦收到申請后,進行審核確認,經審核符合提名者資格的,發送提名賬號至項目聯系人郵箱;
第三步,2025年4月7日16:00前填寫提名書并完成網上提交;
第四步,2025年4月8日16:00前報送紙質版提名函和項目提名書紙質版。
7.聯合提名的專家如何填寫提名資格申請表?
答:3位專家聯合申請提名時,須確認主責專家,分別填寫提名資格申請表(項目聯系人、提名項目名稱等信息應一致)并簽字后,由主責專家將簽字后的提名資格申請表掃描版及相關證明材料一并發送至sdskjjlbgs@shandong.cn,并抄送其他專家和項目聯系人。
8.提名專家可以在當年度獎勵項目里做完成人嗎?
答:提名專家既不能在其提名的項目中做完成人,也不可以在當年度其他項目中做完成人。
9.提名專家有年齡限制嗎?
答:沒有。
10.提名專家可以提名不熟悉學科領域的項目或不熟悉的人選嗎?
答:不可以。
11.專家提名申請通過后,項目發生變化怎么辦?
答:項目提名申請通過后,對于主動撤銷提名、提名專家調整等重大情況,須由主責專家以電郵形式向省獎勵辦告知備案。
12.提名單位應該通過什么方式對項目和人選進行遴選?
答:提名單位應建立科學規范的遴選機制,對提名的項目(人選)進行嚴格把關,可通過召開論證會議、書面征求意見等方式,組織邀請相關領域專家(不少于5位)對提名項目進行論證,擇優提名并提出提名意見。
13.是否只需要在2025年4月7日16:00前完成項目網絡提交即可?
答:2025年4月7日16:00是提名系統關閉時間,請務必確保完成網絡提交和提名單位審核(專家提名項目直接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視為自動放棄提名。為避免因網絡卡頓、系統集中提交等原因導致未及時提名等問題發生,請務必提前提交并完成審核。
省科學技術獎提名時間要求:
(一)專家提名資格申請截止時間:2025年3月17日16:00;
(二)提名系統開放時間:2025年3月18日10:00;
(三)網絡提交截止時間:2025年4月7日16:00;
(四)紙質提名材料報送截止時間:2025年4月8日16:00。
二、關于提名公示
1.公示流程是什么?
答:項目完成單位、完成人所在單位或候選人所在單位均應在本單位范圍內公示。提名單位可通過網絡或書面方式進行公示;提名專家提名的項目,由候選人所在單位、第一完成單位所在市或其他具有提名資格的單位協助公示。
公示結束無異議后,在提名書“提名意見”中標明公示情況并報送提名函。
2.公示內容是什么?
答:公示內容應按照《工作指南》有關要求進行。
3.項目所有完成單位是否均須公示?
答:項目所有完成單位、所有完成人所在單位均應按照《工作指南》要求的內容進行公示。
4.公示材料如何上傳?
答:第一步,項目所有完成單位、所有完成人所在單位將公示情況及公示材料提交給項目第一完成單位留檔備查;
第二步,項目第一完成單位、候選人所在單位將公示情況提交提名單位、提名專家;
第三步,提名單位、提名專家將完成單位、完成人所在單位或候選人所在單位公示情況和提名公示情況列入提名函,紙質提名函和紙質提名書一并報送至省獎勵辦(提名單位的提名函需要將蓋章后的PDF掃描件上傳系統,提名專家的提名函無須上傳系統)。
5.專用項目是否需要公示?
答:專用項目的公示情況以書面張榜形式在完成單位進行公示。
6.公示時間多久?
答: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7.公示期間,收到有關候選人或項目的異議如何處理?
答:在各環節公示期間,收到反映候選人或項目的異議,相關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處理異議完畢且不影響提名后,再進行提名。
三、關于提名項目規則
1.提名省科技獎一等獎項目,若一等獎未通過,還可以降為二等獎參評嗎?
答:提名者應合理選擇提名等級,評審落選項目不降級參評,即一等獎未通過,不可以降為二等獎繼續參評。
2.曾獲國家科學技術獎或其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的項目,能否提名2025年度山東省科學技術獎?
答:不可以,獲得過國家科學技術獎的項目,以及獲得過其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的項目,不得再次提名2025年度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其在以往獲獎材料中使用過的技術內容(包括論文、專利、軟著、標準等支撐材料)不得再次使用。
3.只有部分應用滿兩年可以嗎?
答:項目整體技術應用應滿兩年(即2023年1月1日之前應用),應提供至少一份能證明本項目整體技術已實施應用兩年以上(2023年1月1日之前應用)的客觀佐證材料,如銷售合同、應用證明等。
4.山東省外的單位能否作為項目第一完成單位?
答:第一完成單位應為依法在山東設立的法人單位(含在山東注冊的外資企業),項目的主要研究開發、成果轉化、應用推廣活動等應在山東為主完成。省外單位僅可作為項目參與單位。
5.被提名最高獎、青年獎、合作獎的候選人,還可以在同年度的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中作為完成人嗎?
答:不可以。
6.如何理解“同一候選人或同一技術內容不得被重復提名2025年度省科學技術獎”?
答:同一候選人在2025年度僅可被提名1項項目;
提名項目所含科學技術內容(包括發現點、發明點、創新點及其知識產權、項目等支撐材料)不能在2025年度省科學技術獎其他項目中重復使用。
7.三大獎的完成單位和完成人是否有數量限制?
答:自然科學獎的完成單位數量不超過7個,完成人數量不超過10人;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的一等獎完成單位數量不超過10個、完成人數量不超過15人,二等獎完成單位數量不超過7個、完成人數量不超過10人。
8.省科學技術獎提名的項目是否可以有涉密內容?
答:提名省科學技術獎的成果應為非涉密成果,相關內容不得涉密。
9.科學技術進步獎(科技成果轉化推廣)是否是新設立的?設立目的是什么?
答:2025年度在科技進步獎中新增設“科技成果轉化推廣”組,激發廣大科技人員開展科技成果轉化的積極性創造性,加快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推動產學研合作,強化創新鏈與產業鏈深度融合,吸引更多創新資源集聚山東。
10.科學技術進步獎(科技成果轉化推廣)有什么具體要求?
答:科學技術進步獎(科技成果轉化推廣)項目主要獎勵將自有的先進科技成果或者依法引進、消化吸收的先進科技成果在山東落地轉化,創造顯著經濟社會效益或生態環境效益的科技創新創業團隊,轉化的科技成果既要有一定的技術創新性,也應在山東進行大規模的轉化應用,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或生態環境效益。
四、關于提名書內容
1.提名2025年度省科學技術獎是否需要填報科技成果登記號?
答:不需要。
2.提名書“主要完成人情況表”中“工作單位”和“完成單位”如何界定?
答:“工作單位”指項目完成人被提名時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完成單位”指項目完成人參與本項工作時所在的單位,應為國內法人單位,如涉及多個單位則只能填寫一個貢獻最大的單位作為完成單位。
3.提名書正式版遲遲未定稿,完成人、完成單位簽字蓋章來不及怎么辦?
答:為便于完成人、完成單位簽名蓋章,系統在“主要完成人情況表”“主要完成單位情況表”頁面提供了單獨提交的功能,在該頁面點擊“提交”按鈕后,即可下載打印完成人、完成單位情況表(正式版)。需要注意的是,從此處下載打印的表格沒有頁碼,須在最后裝訂時手工加注。
4.自然科學獎代表性論文(專著)的署名單位有要求嗎?
答:所列論文(專著)第一署名單位(標號為1的單位)應為國內單位。署名多個單位時,國內單位須排第1。如果某些學科沒有通訊作者或第一作者概念,不受此限制,但要在“補充說明”中加以說明。
5.自然科學獎所提交的論文正式發表時間兩年不到,但線上發表時間滿足兩年的要求,是否可以?
答:所列論文專著應在正式刊物公開發表或出版兩年以上(即2023年1月1日之前)。在線發表時間可作為論文發表時間,但須在論文電子版中有體現,或另附在線發表時間的證明。
6.發明人均不是項目完成人的發明專利,可以填入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的主要知識產權目錄嗎?
答:發明人均不是項目完成人的發明專利或完成人均未署名的論文專著、標準規范,不可以填入主要知識產權目錄。
7.提名自然科學獎,是否必須要提供論文檢索報告,并且是原件嗎?
答:是。
8.提名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項目,未正式授權的專利是否允許在知識產權表中填寫?
答:不可以。
9.成果發生轉化的專利是否可以列入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主要知識產權和標準規范等目錄?
答:變更后的專利,發明人為完成人的,或專利權人為完成人或完成單位的,可列入目錄。
10.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所填報論文的發表時間、專利的授權時間是否受“兩年及以上”時間的限制?
答: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所列專利證書授權日期、標準規范發布日期、論文發表日期等應在2025年1月1日之前。
11.紙質版提名材料中哪些需要提供原件?
答:提名書主件中涉及到需要簽字、蓋章的部分,如提名意見、主要完成人情況表、主要完成單位情況表等需要原件;附件中涉及到與本次項目提名直接相關的證明材料,如經濟效益證明、應用證明、合作關系說明、論文檢索報告等需要原件。
12.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主要知識產權和標準規范等目錄”的知識產權證明是否都要提供?
答:是的,請參考《工作指南》中提名書填寫說明的附件目錄,按要求提供附件材料。
13.完成人合作關系情況匯總表中,“合作成果”、“證明材料”的內容,必須是提名書中填報的論文或知識產權嗎?
答:除論文、知識產權以外,也可以使用附件中的其它材料,如科研項目立項任務書、鑒定、驗收證書等。
14.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經濟效益計算,不是項目主要完成單位的是否能作為直接經濟效益統計進來?
答:完成單位和“主要應用單位情況表”中所列單位的經濟效益可算作直接經濟效益。
15.經濟效益證明、應用證明有哪些要求?
答:經濟效益證明為項目產生的直接經濟效益,應加蓋單位財務章;應用證明由成果(技術、工藝、產品等)的應用單位提供,應加蓋應用單位公章;經濟效益證明、應用證明合二為一的,按以上要求蓋章。
16.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的完成人和完成單位是否需要一一對應?
答:不需要,按照實際貢獻大小分別排序。
17.近兩年經濟效益是指哪2年?
答:2023-2024年。
18.科學技術進步獎(科技成果轉化推廣)“成果轉化推廣情況”中,“省內主要應用單位情況表”的轉化方式包括哪幾類?
答:包括以下五類:
(1)向他人轉讓該科技成果;
(2)許可他人使用該科技成果;
(3)以該科技成果作價投資,折算股份或者出資比例;
(4)以該科技成果作為合作條件,與他人共同實施轉化;
(5)其他協商確定的方式。
19.科學技術進步獎(科技成果轉化推廣)“成果轉化推廣情況”中,“省內主要應用單位情況表”的附件材料指什么?
答:技術轉讓合同、技術許可合同、作價投資協議等及與其對應的財務到賬憑證。
20.往年使用的論文專利如何查重?
答:提名單位、填報人可利用系統自帶的查重功能,在歷史查詢欄目,查詢論文專利的使用情況,建議使用關鍵字查詢。往年已獲獎項目使用過的論文專利今年不能使用。
21.紙質提名書必須有正式版水印嗎?
答:紙質提名書封面、主件必須有正式版水印。確認提交后,即可下載提名書正式版。附件不要求有水印,根據具體情況附原件、復印件或打印件即可。
22.提名書是否要求雙面打印?
答:單雙面打印不限。
來源:山東省科學技術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