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表現形式為催生新產業、推動產業深度轉型升級。要及時將科技創新成果應用到具體產業和產業鏈上。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家先后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關于加快推動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建設發展》等多部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已逐漸形成較為完整的政策體系,涵蓋成果獎勵與評定、成果評價、轉移轉化服務等多個方面,為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環境。中央企業作為重要的科技創新主體,應充分發揮產學研協同優勢,加快在科技成果產出、科技成果產業化應用等方面取得突破,促進產業鏈創新鏈深度融合,為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提供關鍵支撐。
中央企業科技成果轉化取得的成效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企業持續強化科技成果轉化激勵保障,推動中央企業增強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能力,推動自主創新產品國產化替代、規?;瘧?,著力打通產業應用“最后一公里”,2022年,中央企業在能源、交通、裝備制造等新興產業,實施成果轉化項目2858項,實現合同交易額超1260億元,在科技成果轉化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中央企業科技成果轉化政策更加完善。不斷健全科技成果轉化鏈條,實施科技成果轉化賦權改革,加快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國家層面在完善科技成果評價、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和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等方面作出了總體設計。部委層面著力推進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區和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的建設和發展,對科技成果轉化的現金獎勵、引導基金、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以及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等進行了規范指導。國資委重點部署了中央企業知識產權工作高質量發展的目標任務,持續鞏固和增強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能力。正在開展賦予國有企業科技人員職務科技成果部分所有權、長期使用權試點工作。
(二)中央企業科技成果轉化效率明顯提升。構建了適應高質量發展需要的中央企業知識產權工作體系,持續推動中央企業加強專利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取得積極進展。專利數量快速增長,截至2022年底,中央企業擁有有效專利數量121.6萬項,其中發明專利50.5萬項,較十八大前分別提高了6.3倍和9倍。專利質量持續提高,截至2022年底,有效發明專利、主要發達國家有效專利數量占擁有專利總量分別達到41.5%和2.5%,較十八大前分別提高了12.2和0.6個百分點。轉化能力有效提升。2022年,中央企業專利對外許可、轉讓和作價入股合同超過3500項,專利運營收入超過100億元,發明專利的產業化率達到50%以上。
(三)中央企業科技成果轉化平臺不斷健全。國家電網、南方電網、中國電科等央企紛紛成立科技成果轉化中心、知識產權運營中心或者搭建科技成果轉化運營平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引導有條件的企業牽頭建設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科技成果轉化中試熟化基地,推進科技成果中試熟化和轉移轉化。發揮中央財政的引導作用,建立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并設立一批創業投資子基金,引導國有企業加入,聯合地方政府、金融機構、社會資本成立一批專業化創業投資基金,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技術產業早中期、初創期創新型企業發展。
(四)中央企業科技成果轉化載體更加堅實。戰略性新興產業是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載體,目前中央企業正在加速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業務布局、創新實力和發展質量不斷提升。業務布局方面,近5年來,以中央企業為代表的國有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規模逐年上升,年均增速超過20%,80%的投資集中在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高端裝備制造業等領域。創新實力方面,2012-2021年中央企業累計投入研發經費6.2萬億元,超過全國1/3,年均增速超過10%,持續攻克關鍵核心技術,極大地夯實了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基礎。發展質量方面,依托混合所有制改革逐漸建立靈活市場化機制,2020年來中央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營業收入占比達到35%以上,上市公司貢獻了央企系統約66.5%的營業收入和77.9%的利潤總額。
中央企業科技成果轉化存在的困難
科技成果轉化是覆蓋研發到應用全周期的系統工程。近年來,隨著中央企業研發投入的不斷增長,中央企業專利等科技成果的數量顯著增多,對中央企業科技成果轉化效率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調研發現,不少央企及其二級單位反映,科技成果轉化及應用不足、創新鏈和產業鏈結合不夠緊密已經成為當前中央企業科技創新工作面臨的最突出的問題。
(一)部分中央企業對成果轉化支持政策的執行不到位、積極性不高,成果轉化存在體制機制上的“堵點”。由于科技成果轉化政策實施門檻較高、細則不夠明確、轉化激勵受工資總額限制等多方面原因,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政策作用尚未充分發揮。不少中央企業在審計巡視、業績考核、選人用人等方面未嵌入相應容錯試錯機制,創新成果應用存在后顧之憂??萍汲晒D化工作涉及科技管理、財務、金融、人才等多個領域,部分中央企業缺少執行轉化明確的標準與依據,導致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的部門協同效率不高,影響了成果轉化成效。
(二)部分央企科技成果轉化鏈條不貫通,科技成果轉化面臨成果質量不高、轉化渠道單一、中試驗證不足等難點,成果轉化應用成效仍有較大差距。央企外部高價值、匹配需求的成果較少,成熟度不高、適用性有限,轉化比例最高的是內部單位之間的轉化。在中試驗證環節,第三方試驗驗證和認證能力尚不完善,中試平臺資源不足,缺少行業公認的驗證結果支撐,導致用戶“不敢用”“不愿用”自主創新產品。在市場推廣環節,首臺套產品推廣成本高、市場競爭力不強、試點應用場景有限,科技成果轉化缺乏渠道,對市場需求信息掌握不夠。
(三)部分中央企業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等技術密集型產業的力度和成效有待提升,成果轉化的需求牽引能力需增強。部分企業利用資源優勢投資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時,缺少對新興產業特點趨勢及進退策略等方面的精準研判和系統謀劃,容易產生同質業務過剩、技術含量不足、不可持續發展的問題。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管理仍然存在不利于各種要素充分流動的制約因素,內部管理層級多、決策流程長、信息傳遞慢、自主權限少等問題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影響了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市場化發展水平。部分企業尚未樹立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發展理念,市場競爭文化氛圍還未形成,部分業務缺少“護城河”技術與商業模式,不能有效支撐新業務孵化培育需求。
(四)國有資本在科技創新領域的優勢發揮不足,尚未形成以資本為紐帶的產學研用創新融合良好生態。目前,國有資本通過設立資本投資、運營平臺企業,科技創新、產業創新基金等方式,布局了大量科技型企業,但在基礎性、長期性技術,跨領域、跨行業、跨學科聯合創新方面,資本布局投入的積極性不高。一方面,跨領域、跨行業的交叉融合創新成為主要方向,但企業往往難以清晰界定跨領域融合創新是否符合其主責主業的要求,為避免風險而抑制了國有資本對融合創新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面對長周期的基礎型、原創型科研與技術研發時,由于在企業負責人任期內極有可能不產出突破性成果,使得在長周期的科技創新布局上缺乏長久戰略定力。
中央企業科技成果轉化的有關建議
針對科技成果轉化存在的困難,中央企業應把打通成果轉化體制機制堵點和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作為重要的著力點,同時充分發揮國有資本優勢,促進跨領域、跨行業產學研融合創新,拓展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的載體和渠道,推動更多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
(一)強化政策配套與激勵保障,切實打通成果轉化鏈條,促進形成科技成果“敢轉化”“想轉化”“會轉化”“好轉化”的良好局面。明確科技成果轉化免責的條件、實施流程和標準等內容,制定成果轉化免責的實施準則及細化清單,并增強與審計巡視等監督方式的融合聯動,解除中央企業在科技成果轉化方面的后顧之憂。加快建立實施成果轉化收益分享機制,特別是對于科技成果在央企集團重大工程、產業鏈上下游或國際科技合作中實現轉化的,客觀精準評價科技成果的價值貢獻,按照貢獻給予科研骨干人員與成果轉化人員更大力度的激勵。建立或完善已有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臺功能,切實發揮在需求對接、政策解讀、操作指引等方面的作用。設立獨立的科技成果轉化專業技術崗位或專職人員,培育精通技術、法律、管理等領域的復合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專業人才隊伍,建立中央企業科技成果轉化人才崗位管理和考核評價制度。
(二)強化資源投入和供需對接,夯實中央企業成果轉化基礎支撐,切實提升中央企業成果轉化的能力。加強試驗驗證能力建設、加大對成果孵化環節的資金及政策扶持,推動組建重大技術裝備中試驗證平臺。加強首臺套裝備質量認證體系和標準化建設,由第三方權威機構開展產品質量認證,為用戶提供首臺套技術信息和質量保證。深化企業牽頭的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提升高校、科研院所成果的應用導向。建立或完善已有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臺功能,切實發揮在需求對接、政策解讀、操作指引等方面的作用。加強科技金融支持,研究設立成果推廣專項基金,密切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結合,為成果落地應用提供專項資金支持。
(三)立足產業生命周期,堅持長遠投資、可持續發展,著力提升中央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市場化經營能力、自主創新能力,培育科技成果轉化的堅實載體。協同好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與打造原創技術策源地、建設產業鏈鏈長等行動部署,在相關領域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任務的謀劃并給予持續資金支持,依托國有企業強大的需求牽引作用加快科技成果產業化應用,形成技術迭代升級與業務核心競爭力提升的良性循環。用好國有企業對外平臺、商業聯盟等合作渠道,持續拓展外部生態合作,圍繞客戶需求,聯合外部專業力量提供細分領域配套產品服務,探索商業模式創新,完善客戶解決方案,打造標桿示范項目,借助外部資源,共同推動關鍵技術與產品研發,為業務持續發展注入動力。深入落實國資國企改革行動關于授權放權、“三項制度”改革的有關要求,對于項目投資、股權投資、業務退出等經營決策事項建立“白名單”,在從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專業化企業全面實行人員市場化管理,大力實施聘任制和職業經理人制度。
(四)持續優化國有資本的跨領域、跨企業流動機制,發揮資本紐帶作用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促進更多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優化國有資本在科技創新活動中的投入機制,在充分研判行業發展趨勢和技術方向的基礎上,將研發經費合理分配至關鍵的技術領域,尤其加強對基礎性、前瞻性科技創新的投入力度,注意根據整體戰略布局,統籌支持好不同發展階段的技術研發需求,確??萍汲晒邆滢D化條件。在健全新型舉國體制中進一步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以協同創新、設立國家專項基金等為抓手,更大力度推動國有資本跨行業、跨企業流動,依托產業龍頭央企,聯合民營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打造創新聯合體,健全跨領域、跨行業、跨學科聯合創新機制,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本鏈人才鏈的深度融合。持續完善年度考核加分、研發費用視同利潤加回、資本金注入、工資總額單列等一攬子支持國有企業創新的考核政策,深入探索對承擔長期性科技攻關、產業培育任務的國有企業負責人,制定遞延式考核機制、階段性專項考核目標和特殊的任期制安排,以此激勵國有企業負責人更好把握需要國有資本長期投入的項目。
來源:現代國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