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省直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山東省重點實驗室優化重組方案》要求,現就開展山東省重點實驗室重組(第二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組領域范圍
本批省重點實驗室重組涉及材料、能源、先進制造與高端裝備3個領域,具體方向見《山東省重點實驗室重組指南(第二批)》。
鼓勵符合條件的依托單位在原有省重點實驗室基礎上優化重組或申報新建,2021年以來新獲批建設的省重點實驗室不參與重組。
二、申報條件
(一)重點實驗室依托單位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創新型企業:建有專門研發機構,近三年(2021-2023年)研發費用總額不少于3000萬元且研發經費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不低于3%。優先支持研發投入占比高、復合增長率高、市場占有率高、擁有核心“硬科技”的“三高一核心”企業。
2.高等學校:申報方向必須擁有博士或碩士學位授予權,優先支持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學科、省一流學科建設“811”項目建設學科、省基礎科學研究中心建設學科。
3.科研機構:必須為省級及以上科研機構。
4.醫療衛生機構:申報方向必須擁有國家重點學科、國家臨床重點專科或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學科。
5.已備案的省級新型研發機構按照依托單位性質必須符合上述四個條件之一。
面向國家、省未來產業發展戰略性領域布局的重點實驗室可適當放寬條件。
(二)重點實驗室的依托單位總數不得超過3家。第一依托單位須為山東省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鼓勵重點實驗室與省外“雙一流”高?;驀铱蒲袡C構聯合共建。
除數學、物理等自然科學基礎學科外,重點實驗室須由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牽頭或參與建設;牽頭或參與實驗室建設的企業均應為在山東注冊的企業,且最多牽頭或參與申報1家重點實驗室。
(三)重點實驗室應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所屬領域指南布局方向。名稱應突出優勢和特色,具有辨識度,不宜寬泛,不建議直接使用指南方向作為實驗室名稱。
2.重點實驗室主任應為本領域高水平的學術帶頭人,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全職全時在重點實驗室工作(原則上應隸屬省內依托單位),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0周歲,鼓勵45周歲以下的青年科學家擔任。重點實驗室主任還應具備下述條件之一:(1)近5年(2020-2024年,下同)主持1項資助金額為300萬元及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含子課題);(2)近5年主持1項資助金額為200萬元及以上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項目或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含子課題);(3)近5年主持1項省重大基礎研究項目或省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4)近5年(2019-2023年)作為第一完成人獲得過山東省科學技術獎特等獎、一等獎或國家科學技術獎。(5)獲得泰山學者(不含泰山青年)、泰山產業創新領軍人才(限2020年度之前產業創新類人才中的高效生態農業、傳統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類別,以及2021年度以后的創新類人才)或國家級人才及相當層級人才等稱號。
3.重點實驗室要有年齡和學歷結構合理、專業布局優化的穩定人才團隊,固定在職研究人員應不少于40人,其中副高(含)以上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人員比例不低于60%,45歲周歲及以下的青年研究人員比例不低于50%(依托企業獨立申報建設的重點實驗室可適當放寬條件)。重點實驗室固定人員不得與國家實驗室、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省實驗室、省重點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固定人員重復。
4.重點實驗室應具備良好的科研實驗條件,科研場地面積不少于2000平方米,物理空間相對集中;科研儀器設備原值不少于2000萬元,并加入省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服務網。
5.依托單位對重點實驗室建設在政策和經費投入上予以充分保障,承諾每年為重點實驗室提供不少于100萬元的專項經費支持。
6.多家依托單位共建的,前期應有較好的合作基礎,以第一依托單位組建條件為主,并作為重點考察要素。其他依托單位在共建協議中須明確對重點實驗室的人財物支持。在組建方案中,重點實驗室應就重點任務、建設進度規劃中各依托單位承擔的任務進行詳細分解。
三、工作流程
(一)申報
各有關單位登錄山東省科技云平臺重點實驗室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管理信息系統),查看《山東省重點實驗室重組指南(第二批)》并進行申報。所有提交材料須經脫密處理,需簽字蓋章材料,以電子掃描件上傳。在重組過程中發現弄虛作假的,實行“一票否決”。
(二)擇優推薦
按照“誰主管、誰推薦”的原則開展組織推薦工作,多個依托單位組建的由第一依托單位主管部門進行推薦。中央駐魯高校、科研機構由本單位推薦;省屬國有企業由省國資委推薦;省屬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由歸口管理部門推薦;省屬高校由省教育廳審核推薦;其他單位由所在設區市科技局推薦。
請各主管部門對重點實驗室填報信息的準確性和真實性進行審核,對符合通知要求的重點實驗室予以推薦。對主管部門未認真開展形式審查的,將在下一批次重點實驗室申報推薦工作中進行推薦名額限制。
(三)答辯評議
省科技廳組織專家進行評議并擇優批復組建。評議將采取視頻會議方式進行,請重點實驗室提前錄制匯報視頻。匯報視頻原則上應由重點實驗室主任親自介紹并進行錄制,總時長不超過12分鐘(錄制格式應為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720P、大小不超過300M、適配Windows Media player播放軟件),主要包括重點實驗室的戰略定位和目標任務、歷史貢獻和預期成果、重點實驗室主任和人才團隊、建設舉措等。同時,提供PPT匯報材料(內容須與匯報視頻一致)。
四、時間要求
(一)管理信息系統于2024年9月29日10:00開放填報,2024年10月16日17:00申報截止。請各主管部門做好組織申報和審核推薦工作,于2024年10月17日17:00前將推薦函、推薦匯總表加蓋公章后上傳至管理信息系統。逾期不予受理。
(二)請項目申報單位、各級主管部門合理安排申報時間,提前完成填報、修改、提交、退回和審核工作,避免臨近截止時間集中退回、提交和審校。2024年10月17日17:00時前,申報材料可在主管部門、申報單位間多次修改和退回,逾期申報單位將不能提交。
(三)已通過主管部門審核并推薦至省科技廳的重點實驗室,請將匯報視頻、PPT匯報材料(以“領域+實驗室名稱+實驗室主任姓名”命名)和推薦匯總表(以“推薦單位名稱+推薦表”命名),于2024年10月21日17:00前經主管部門匯總后發送至郵箱kjtsysptc@shandong.cn或直接報送平臺處。
五、其他事項
(一)省內本批次3個領域已建國家實驗室、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的,不再重復建設。同一依托單位同一領域方向已建有省技術創新中心和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的,依托單位可根據建設發展規劃進行自主選擇。如確定作為第一依托單位創建重點實驗室,依托單位須承諾獲批重點實驗室后不再承建已有省技術創新中心或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未作出承諾的,將視為自動放棄省技術創新中心和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建設資格。
(二)本批次3個領域中2021年以前獲批建設的重點實驗室未成功參與重組的,待本批次重組工作完成后,省科技廳將取消其省重點實驗室資格并摘牌。
(三)重點實驗室只在第一依托單位掛牌,其他依托單位不掛牌。
(四)省科技廳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從事重點實驗室申報、立項等代理服務工作;不提倡、不建議申報單位有償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中介服務。請申報單位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對嚴重侵犯省科技廳名譽、損害省科技廳利益的行為,我們將依法依規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省科技廳直屬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參與重點實驗室申報的,應按照省科技廳黨組《規范干部職工創新創業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參與申報人員應主動向所在單位及省科技廳報備。
六、聯系方式
業務咨詢:0531-51751307、0531-51751308
系統技術支持:0531-51751080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