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山東省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建設與管理,現將修訂后的《山東省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工作指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2024年8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東省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工作指引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建設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4號),推進山東省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省級農高區)高質量建設發展,根據《山東省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對山東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為引領,按照“給農業插上科技的翅膀”“打造鄉村振興齊魯樣板”要求,聚焦全省農業科技和產業關鍵領域發展重大需求,推進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延長產業鏈、提升價值鏈,以科技創新引領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為農業強省建設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
二、總體布局與目標定位
(一)總體布局
按照“統籌布局、量質并重、協同推進、適度超前”的原則,在產業布局上,立足全省資源稟賦,突出區域產業特色,構建以糧油、果蔬、畜禽、水產等傳統農業全鏈條轉型升級,以生物育種、智慧農業等新興產業全方位培育壯大,以生物制造、人工智能等未來農業超前布局的各具特色的省級農高區高質量發展新格局。在區域布局上,按照全省各地農業產業體量和發展需求,農業產值超過1000億元的設區的市省級農高區數量一般不超過3家,農業產值低于1000億元的設區的市一般不超過2家。
(二)建設目標
到2025年,布局建設省級農高區25個左右,培育一批農業科技領軍企業,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轉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打造一批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集群,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科技引領鄉村振興齊魯樣板模式。
到2035年,布局建設省級農高區30個左右,打造一批國內領先的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集群,培育形成農業新質生產力,現代化大農業產業體系不斷完善,為農業強省建設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
三、創建標準
(一)規劃合理,定位準確。擬創建省級農高區所在地設區的市政府科學編制建設發展規劃;四至地理界線清晰、規模適度,具備良好的基礎設施條件;規劃面積不少于10平方公里、建設用地不少于500畝。
(二)特色鮮明,帶動明顯。主導產業特色鮮明、優勢突出,有一定數量規模大、創新性強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主導產業年產值不低于30億元(指申請創建上年度數據,下同);農業高新技術產業培育力度大、占比較高,能夠有效提升農業產業競爭力,涉農高新技術企業數量不少于10家。
(三)資源集聚,保障有力。與省內外涉農科教機構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系,具有較強的科技創新能力;涉農規上企業研發投入占比不低于3%,建有涉農省級及以上科技創新平臺不少于3個,擁有涉農省級及以上科技創新人才團隊不少于3個,建有相應的成果轉化、創業孵化、投融資等服務平臺。
(四)產城一體,全面振興。與區域城市總體布局和產業特色有效銜接,產城產鎮產村融合協調發展,保護傳承和挖掘開發區域農耕文明、傳統文化成效顯著,積極探索科技創新引領鄉村振興新模式,對區域農業發展、周邊農民增收和鄉村全面振興具有較為顯著的推動作用。
(五)機構健全,機制創新。建有相應的管理機構和具有法人資格、企業化運作的服務機構,建設和運轉工作有序高效,創新創業和產業發展服務機構較為健全;能夠有效突破現有體制機制障礙,建立起適應省級農高區可持續發展需要的新型管理體制和服務模式。
四、創建程序
(一)由設區的市科技主管部門向省科技廳提出建設意向,并提報相應證明材料。
(二)省科技廳組織對提出建設意向的園區進行實地調研核實,符合要求的,由所在地設區的市政府牽頭編制省級農高區建設發展規劃,并適時向省政府提出申請。
(三)省科技廳按照省政府要求,組織專家對擬創建的省級農高區進行考察論證評估,審核相關材料,根據省級農高區創建條件和全省建設總體規劃擇優提出擬批復建議,經有關部門會簽同意后報請省政府批復。
(四)省政府批復同意后,由省級農高區制定建設實施方案,經設區的市政府批準后施行,同時報省科技廳備案。
五、管理與評估
(一)期滿驗收。省級農高區建設期一般為三年。建設期滿后,由省級農高區所在地設區的市政府向省科技廳提出驗收申請,省科技廳組織相關專家,嚴格對照省級農高區建設發展規劃和建設實施方案中制定的各項指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驗收。通過驗收的省級農高區,正式掛牌運行;未通過驗收的省級農高區限期整改一年,整改后仍未通過驗收的,取消省級農高區資格。
(二)過程管理。通過驗收的省級農高區,按照管理辦法和工作指引進行管理。設區的市科技主管部門應制定符合實際的配套政策,并確保落實見效。省級農高區應按照發展規劃做好園區建設和發展工作,每年年底前按要求編制年度工作報告,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科技主管部門審核后報送省科技廳。
(三)績效評估。依據省級農高區績效評價指標,省科技廳每兩年組織一次績效評估,并根據結果實行動態管理。對排名靠后的省級農高區進行約談并限期整改。對連續兩次績效評估后兩名的農高區取消省級農高區資格。
六、支持措施
對績效評估優秀的省級農高區,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級農高區,其主導產業技術創新項目優先列入省科技計劃,按程序給予支持。
七、附則
(一)本工作指引由省科技廳負責解釋。
(二)本工作指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渡綎|省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工作指引》(魯科字〔2021〕99號)同時廢止。
附件:
1.省級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發展規劃編寫提綱.docx
2.省級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實施方案編寫提綱.docx
5.省級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創建和績效評價分值測算方法.docx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