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不含青島):
為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組織推薦2024年低噪聲施工設備的通知》要求,現就做好我省低噪聲施工設備遴選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薦范圍
土方機械:壓路機(振動、振蕩)、壓路機(非振動、非振蕩)、履帶式推土機、輪胎式裝載機、輪胎式挖掘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
建筑施工機械與設備:旋挖鉆機、混凝土泵車、瀝青混凝土攤鋪機、路面銑刨機。
二、基本條件
(一)申報企業近三年未發生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以“信用中國”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為準)。
(二)申報設備應為國內銷售使用的施工設備。
(三)申報企業應建立施工設備噪聲管理制度及管理體系。
(四)申報設備噪聲值優于相應國家或行業標準:
土方機械申報設備噪聲值優于國家標準(《土方機械 噪聲限值》GB 16710—2010)要求;
建筑施工機械與設備申報設備噪聲值優于行業標準(《建筑施工機械與設備 噪聲測量方法及限值》JB/T 13712—2019)要求。
電動設備噪聲限值要求參照上述標準。
三、申報說明
2023年已入選《低噪聲施工設備指導名錄(第一批)》的設備,如申報材料無變化無需重新申報,將直接參與本年度工業和信息化部的復審;如有變動,則需按要求重新提交申報材料。
四、工作程序
(一)組織申報。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組織本地區低噪聲設備遴選推薦工作。按照自愿參與原則,符合要求的企業,在“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注冊,按要求填報低噪聲施工設備申報書(附件1),并上傳蓋章掃描件。
(二)材料初審。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生態環境局對本地設備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形成推薦意見,填寫推薦匯總表(附件2)。于2024年8月23日前,將蓋章版推薦意見和申報書等紙質版材料一式一份郵寄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同時通過平臺報送至我廳。電子版材料(蓋章掃描pdf版和匯總表word版),請以市為單位打包發送至郵箱sgxtls@163.com。
(三)評審上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省生態環境廳組織對各市報送的設備材料進行評審,擇優推薦至工業和信息化部。
五、工作要求
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要會同生態環境局積極組織推薦符合要求的施工設備生產企業,加強對各單位申報材料的審核,嚴格把關,按時推薦。
聯系人及電話:
省工信廳綠色發展推進處 徐長奇 0531-51782885
省生態環境廳大氣處 王慶華 0531-51798205
郵寄地址:濟南市市中區玉函路25號,省化專辦綠色發展推進處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