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加快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決策部署,更好發揮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作用,現組織開展省級服務業創新中心等服務業平臺載體建設成效和相關項目綜合評估,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省級服務業創新中心建設
(一)支持方式
對省級服務業創新中心建設成效和申報項目進行綜合評估,對符合條件的在建項目給予補助。
(二)省級服務業創新中心基本條件
1.承擔企業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服務業企業,依法納稅。
2.已列入2018年-2023年省發展改革委公布的省級服務業創新中心名單。
3.承擔企業或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未發生過重大安全、質量事故或嚴重破壞環境的違法行為,沒有騙取、套取財政扶持資金行為,未列入“綠色門檻”、重大稅收違法、征信等負面清單。
(三)在建項目申報條件
1.申報項目必須是承擔企業服務業發展領域的在建項目,優先支持技術模式創新、研發成果轉化應用、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方向項目。
2.項目總投資1000萬元以上,建設規模合理、手續完備,已開工建設,能夠按時建成投產。
3.每家服務業創新中心承擔企業申報1個項目。
二、支持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試點建設
(一)支持方式
對兩業融合試點企業的試點建設成效和申報項目進行綜合評估,對符合條件的在建項目給予補助。
(二)兩業融合試點企業基本條件
1.試點企業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依法納稅。
2.企業已列入2020年-2023年國家發展改革委認定的國家級兩業融合試點名單和省發展改革委認定的省級兩業融合試點名單。
3.企業或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未發生過重大安全、質量事故或嚴重破壞環境的違法行為,沒有騙取、套取財政扶持資金行為,未列入“綠色門檻”、重大稅收違法、征信等負面清單。
(三)在建項目申報條件
1.申報項目必須是試點企業在建項目,項目類別應為擴大生產規模、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兩個方向,優先支持科技研發、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兩業融合發展項目。
2.項目總投資1000萬元以上,建設規模合理、手續完備,已開工建設,能夠按時建成投產。
3.每家兩業融合試點企業申報1個項目。
三、支持“十四五”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建設
(一)支持方式
對“十四五”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縣(市、區)建設成效和提報項目進行綜合評估,對符合條件的服務業在建項目給予補助。
(二)“十四五”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基本條件
已列入省發展改革委公布的14個“十四五”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縣(市、區)名單。
(三)在建項目申報條件
1.項目建設單位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服務業企業,依法納稅。
2.項目屬于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規定的17個服務業重點行業類別,總投資1000萬元以上,建設規模合理、手續完備,已開工建設,能夠按時建成投產。
3.優先支持已納入省現代服務業重點項目庫的項目。重點支持軟件信息、商務服務、現代物流領域的項目。
4.每個試點縣(市、區)申報2個項目。
四、申報程序和要求
(一)申報材料
1.省級服務業創新中心、兩業融合試點企業、“十四五”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縣(市、區)建設成效總結報告(提綱分別見附件1、2、3)。
2.在建項目資金申請報告(見附件4)。
(二)有關要求
1.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支持項目建設為一次性補助資金,同一建設項目不得重復申請省級補助資金。在同一年度內,每家企業只享受一項引導資金支持,不得重復申請多項資金支持。項目不能按計劃建成投產的,需退回資金。
2.省級服務業創新中心承擔企業、兩業融合試點企業、“十四五”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縣(市、區)沒有滿足申報條件的項目的,可不參加申報。
(三)申報程序
各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要求組織企業自愿申報,并結合部門職責對相關總結報告、項目資金申請報告進行審核把關后,上報申報請示。
(四)申報時間
2024年8月14日前,各市發展改革委會同財政局將請示文件及有關附件寄至省發展改革委服務業處(紙質版各3份,電子版光盤1份)。逾期不予受理。
3.“十四五”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建設成效報告編寫提綱.docx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