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功能區)工信部門:
根據省工信廳通知要求,現就組織開展2024年國家層面綠色制造單位推薦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綠色制造單位申報包括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申報單位應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節〔2024〕13號)中的相應條件。企業、園區按照自愿的原則,采用自評價或選擇具備評價能力的第三方機構對照相關標準進行評價,提交自評價報告或第三方評價報告,自評價報告參照第三方評價報告有關要求和模板。申報的企業、園區應為入圍2023年(含)以前的省級綠色制造單位。
二、申報要求
(一)綠色工廠
已發布綠色工廠評價行業標準的(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網站查看),按照行業標準要求進行評價,其他行業按照《綠色工廠評價通則》(GB/T36132-2018)進行評價。
(二)綠色工業園區
參照綠色工業園區評價有關要求進行評價,要組織工業基礎好、基礎設施完善、綠色制造水平高的工業園區進行申報,優先推薦綠色工廠數量多的工業園區。
(三)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
電子電器、機械、汽車等3個行業企業,根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指標體系”(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網站查看)進行評價,其他行業按照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有關要求進行評價。要組織汽車、機械、電子、紡織、通信等行業影響力大、經營實力雄厚、產業鏈完整、綠色供應鏈管理基礎好、在產業鏈發揮主導作用的企業進行申報,優先推薦供應商中綠色工廠數量眾多的龍頭企業。
(四)第三方評價機構
第三方評價機構要按照《綠色制造第三方評價工作要求》開展工作,參照相關模板要求編制評價報告,對評價報告內容和結果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第三方評價機構要嚴格落實全國范圍內參與國家層面綠色制造評價總計不超過15家單位的要求。區縣(功能區)工信部門要加強對第三方機構的符合性審查,對不符合有關要求的,不得采信其出具的評價結果。
三、申報程序
(一)單位申報。企業、園區按照相關要求進行自評價或委托第三方評價,向所在區縣(功能區)工信部門提交自評價報告或第三方評價報告的任一種報告,同時提供相關支撐材料。申請報告參照附件1、附件2、附件3等有關要求(登錄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網站通知公告欄下載)。
(二)區縣推薦。區縣(功能區)工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符合要求的企業、園區出具推薦意見,填寫“2024年國家層面綠色制造單位推薦匯總表”(見附件4),連同申報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各兩份)報送我局(綠色發展處)。
(三)評定推薦。我局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定,必要時進行現場核查。對符合要求的,經研究審議后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推薦名單確定后,被推薦企業、園區按要求在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上(https://green.miit.gov.cn/)完成提報工作。前期動態管理中,國家層面綠色制造單位因投資、并購、管理或其他原因,造成實際生產經營范圍、生產地址或組織邊界與列入綠色制造名單時相比發生重大變更的單位要將自評價報告(參照綠色制造單位有關評價報告)一并報送。
四、其他要求
區縣(功能區)工信部門要加強對申報企業、園區的審核把關,要充分征求當地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意見,嚴把綠色制造單位推薦質量。所有申報推薦材料(一式兩份、含電子版)請于2024年7月26日前報送我局。
聯系電話:0531-51705723、51705740。
附件:1.綠色制造第三方評價工作要求.docx
濟南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