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24年我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4﹞244號)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參評要求
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按照自愿原則,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業”板塊(以下簡稱平臺)注冊并填報企業相關信息,上傳加蓋企業公章的相關佐證材料,并保證所填內容和提交資料準確、真實、合法、有效。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本年度評價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與評價。
科技型中小企業應滿足《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115號)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指引》的通知 (國科火字〔2022〕67號)規定的基本條件。
二、評價時間安排
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平臺已開放,2024年9月30日停止企業信息填報,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批次擬入庫企業公示,12月15日前完成入庫企業集中隨機抽查和相關處理工作。原則上每月公示一批,每批次受理截止時間為每月20日(雙休和節假日順延到下一個工作日)。企業申報集中的月份將適當增加公示批次。建議符合條件的企業盡早完成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政策宣貫力度。各市科技局要加大惠企政策宣傳力度,鼓勵企業盡早參評科技型中小企業。
(二)嚴格執行入庫標準。強化參評企業主體責任和誠信意識,加強評價工作隊伍培訓和管理,嚴格執行評價標準和流程,加強對直通車企業相關信息一致性和有效性的審驗;各市科技部門(含區縣級評價工作機構)要重點關注評價系統反饋風險提示信息,針對各種行政處罰和違法信息等風險預警內容,及時與相應管理部門溝通對接并進行核驗判定,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禁止入庫。
(三)加強實地核查工作。本年度參評企業如有以下情況,各市科技主管部門應在完成實地核查后推薦并報送核查情況:
1.職工總數為5人及以下的企業。
2.科技人員占比90%及以上,且職工總數50人及以上的企業。
3.過去三年曾有嚴重違法失信、撤銷入庫編號等情況的企業。
(四)強化評價工作督辦機制。各市科技部門(含區縣級評價工作機構)要強化參評企業的主體責任和誠實守信意識,建立常態化監管機制,對企業評價指標信息數據進行跟蹤監測;對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的入庫企業,由各市科技部門按程序及時提請省科技廳撤銷登記編號。各市要主動向社會公開監督方式,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及時核實處理擬入庫企業公示異議、投訴和舉報信息,探索建立企業誠信檔案和聯合懲戒機制,要積極營造公正、公開、公平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環境。針對評價工作中風險異議企業數量較多的地市,省科技廳將派工作小組實地監督指導,改進提高評價工作質量。
(五)加強評價服務工作總結分析。各市科技部門(含區縣級評價工作機構)要及時掌握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運行情況,探索建立企業分層分類機制,選樹優秀企業典型。同時,要認真總結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包括評價工作開展情況、實地核查工作情況、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情況、地方出臺相關政策及落實情況、主要經驗和做法、存在問題和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內容,于12月20日前報送年度評價工作總結報告。
附件下載:
2.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docx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