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有關金融機構:
根據省財政廳、省科技廳《關于進一步完善省級財政資金股權投資改革工作機制的通知》(魯財辦發〔2021〕18號)、《關于印發山東省省級財政科技股權投資項目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魯科字〔2023〕108號)等有關規定,為切實發揮科技資金引導作用,推動科技資金股權改革向縱深推進,解決科技型企業融資需求,撬動社會資本向科技成果轉化、科技型企業培育聚集,推動科技、金融、產業深度融合,加速培育新質生產力,現組織開展2024年度第二批多類型省科技股權投資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
聚焦新舊動能轉換“十強”產業以及“四新”“四化”領域,支持具有引領帶動作用、關系經濟社會長遠發展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等高新技術項目以及能夠解決行業重大關鍵共性技術、促進產業鏈關鍵核心技術提升的創新研發項目。優先支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國家戰略,戰略新興產業、高技術產業等相關產業領域項目。鼓勵金融機構推薦擬投資(貸款)或近半年已投資(貸款)企業參與省科技股權投資項目。
二、申報總體要求
(一)申報主體應具有高成長性,發展前景良好,合法經營,無不良信用記錄。
(二)每個獨立法人企業、項目負責人本次只能牽頭申報1項科技股權投資項目。已獲得省級財政股權投資支持的不得重復申報。
(三)牽頭申報單位須對申報材料中涉及的指標、數據和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提供虛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項目牽頭申報單位自行承擔。申報項目受理后,在立項評審過程中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材料。
(四)各有關單位應按照《山東省財政廳等16部門印發<關于深入推進財政涉企資金“綠色門檻”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魯財資環〔2022〕29號,以下簡稱“綠色門檻”制度)要求,做好“綠色門檻”制度審查工作。申報單位須對是否符合“綠色門檻”制度進行自查,并在申報材料中做出書面承諾。設區市科技局或金融機構須對申報單位“綠色門檻”制度自查情況進行審核,并填寫審核意見,同時在推薦函中就總體審核情況做出說明。對不符合制度要求的企業一律不予推薦。
三、項目分類及條件
根據相關政策文件,本次項目申報分為4類。
(一)股權直投類
股權直投項目是指省級科技資金直接投資入股企業,且占比不能超過25%,且不為自然人第一大股東的項目。
申報單位須為山東省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新技術企業;2023年度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庫入庫企業;具備科創屬性、已掛牌或上市的企業。對科技型中小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項目加大支持,單個項目財政投資不超過1500萬。
因年初已面向社會大面積征集,本次征集的股權直投項目主要面向投資機構,以補充申報為主。
(二)撥投結合類
撥投結合類項目是指符合省重大科技創新工程、科技示范工程等科技計劃同等條件,省科技廳以立項項目撥款,財政科技股權資金以投資方式注入的項目。財政科技股權資金投入原則上不低于科技立項資金。參股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最長延至10年;參股比例原則上不超過被投企業總股本25%,且不為第一大股東。
申報單位須為山東省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發機構等,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和條件,管理運行規范;項目以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突破、重大創新產品研發和重大創新成果轉化示范為重點;項目實施能夠起到“延鏈補鏈強鏈”作用,有效推進產業鏈整體水平提升;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為3年,研發內容不得與已立項的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或其他省直有關單位立項項目相同或類似;項目具有較好的增長潛力和市場前景,具備一定盈利水平,且技術成熟的不低于6級。
以前年度已獲省科技廳重大創新工程、示范工程等支持的項目,可在股權直投類申報。
(三)先投后股類
先投后股是指針對早期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以補助形式“投入”創新主體一定的財政扶持資金。在創新主體創辦企業、項目成果作價入股企業或實現市場化股權融資、進入穩定發展階段后,按照約定將所投入的財政扶持資金轉化為“股權”。
申報單位一般為高校院所項目團隊或科技型企業。項目成果為省級及以上科技計劃項目產出成果;科技大市場、“山東好成果”等平臺遴選發布的科技成果;省外高校科研院所研發產出成果,落地山東的,須依托省內合作的高校院所或科技型企業申報。原則上單個項目科技資金不超過500萬元。
(四)撥投貸聯動類
撥投貸聯動類項目是指針對科技企業開展的科技研發、成果轉化項目,以科技財政資金撥款為引導、投資機構“股權投資”跟進、銀行機構“信貸投放”相結合的方式給予聯動支持,通過“撥”“投”“貸”協同和風險分擔,為科技企業提供多元化的資金支持。
申報單位條件同撥投結合類。
四、申報流程
(一)申報材料填寫
申報單位按要求填寫《山東省科技股權投資項目申報書》(附件1),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營業執照、法人代表或項目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生產經營場所的規范證明以及獲得的知識產權、省級以上科技獎勵、承擔省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等證明企業科創屬性和創新能力的證明材料。申報材料須膠裝成冊,一式兩份。本次申報主要為項目技術材料申報。其他材料,如可行性報告、財務審計報告、納稅申報表、企業規范性法律意見書等,待項目通過評審進入盡職調查環節后再行提報,具體時間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申報推薦
申報單位屬于省屬高校和省級創新創業共同體、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大學科技園區等省級科技創新平臺的,可推薦給設區市科技局。不屬于省級科技創新平臺的申報單位,通過縣(區)科技局推薦給設區市科技局。投資機構、銀行推薦投資項目由投資機構、銀行直接推薦給設區市科技局。部屬高校、省屬企業(投資機構)可直接行文報送省科技廳。
(三)申報材料報送
設區市科技局或金融機構按照通知要求對申報推薦項目進行審核,匯總符合要求的項目,填寫《2024年度山東省科技股權投資項目匯總表》(附件2),并形成項目推薦函。推薦函、匯總表及申報材料等紙件材料請于7月12日下午4:00前報送或寄送至省科技廳,逾期不予受理。郵寄材料以寄出時間為準。電子版材料(蓋章后形成pdf版)請通過山東省科融信綜合服務平臺(網址:https://www.sdkjjr.com/kjgqt)同步填報和上傳。
聯系電話:0531-51751087,51751083,68659116
郵寄地址:濟南市舜華路607號科技大廈13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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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