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人社廳就強化人社支持舉措助力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十二條措施印發通知。在此基礎上,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政治站位,堅持把支持和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狀大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建立常態化服務民營企業溝通交流機制,深化涉企“一件事”集成改革,集中開展人社局長進企業宣講活動,挖掘推廣人社領域民營企業先進典型,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強化人社支持舉措助力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十二條措施
為全面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魯政發〔2018〕26號),立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職責,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民營企業穩崗擴崗。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至2025年底,按規定實施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不裁員、少裁員的民營企業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持續推進穩崗擴崗專項貸款工作,更好發揮金融支持作用,助力民營企業穩定和擴大就業崗位。
二、降低民營企業用工成本。健全惠企政策精準直達機制,綜合運用社保補貼、見習補貼等各項涉企就業扶持政策,持續傾斜支持民營企業吸納就業。對就業示范效應好的民營企業,優先推薦參評山東省民營企業百強系列榜單、山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最受歡迎”系列榜單。
三、加強民營企業用工保障。加大重點民營企業用工保障力度,及時將“專精特新”、涉及重點外資項目等民營企業納入重點企業清單,提供“一對一”“點對點”用工服務。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面向民營企業提供高級人才尋訪、人力資源管理咨詢等專業化服務,工作成效顯著的優先推薦參評山東省人力資源服務領軍機構。
四、加大民營企業創業扶持。整合集成創業擔保貸款、創業補貼等政策,開展創業政策推介、創業知識宣講、創業項目路演等,加強創業指導幫扶。試點建設一批山東省創業街區,設立創業賦能中心,集聚優質創業服務資源,提供全要素、便利化的創業服務。組織開展山東省創業大賽、十大返鄉創業農民工選樹等活動,搭建展示交流、資源對接平臺。
五、加大民營企業技能人才培養。定期梳理發布急需緊缺職業(工種)信息,引導民營企業積極發揮職工培訓主體作用,鼓勵民營企業自行組織開展或依托技工院校等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等開展技術技能人才培訓,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政策。對承擔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齊魯技能大師特色工作站建設任務的民營企業按規定給予補貼。鼓勵民營企業參加各級各類職業技能競賽,對符合條件的獲獎選手可按照有關規定晉升相應職業技能等級。
六、支持民營企業自主開展技能人才評價。加大“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制度落實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自主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打破學歷、資歷、年齡、比例等限制,對技藝高超、業績突出的民營企業一線職工,按照規定直接認定其相應技能等級。
七、暢通民營企業人才評價渠道。各市要進一步打破戶籍、身份、檔案、所有制等制約,不斷完善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社會化職稱申報渠道,建立健全職稱申報兜底機制。符合高層次人才職稱評審“直通車”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職稱申報“舉薦制”等政策的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可按有關規定直接申報高級職稱。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制定職稱評審標準,與企業相關的職稱評審委員會、專家庫要吸納一定比例的民營企業專家。
八、支持民營企業引育人才。定期征集發布民營企業引才崗位,組織市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落實引才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大力引進培育博士后人才。落實博士后設站招收補助政策,按規定為符合條件的博士(后)發放生活補助。支持民營企業人才申報國務院、省政府特殊津貼和泰山產業技能領軍人才,加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
九、加大民營企業工傷保險惠企力度。實施超齡人員、實習學生等特定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政策,積極開展面向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工傷預防工作,降低民營企業工傷事故風險。
十、推動民營企業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健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建立職工工資集體協商和正常增長機制,發揮龍頭企業作用,帶動中小微企業聚集的產業鏈供應鏈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十一、強化民營企業勞動爭議協商調解。深化民營企業勞動爭議源頭預防,以用工人數較多、勞動爭議多發的民營企業為重點完善勞動爭議內部協商解決機制。推動規模以上民營企業廣泛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建立健全小微型企業勞動爭議協商調解機制,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糾紛一站式調解。強化涉民營企業勞動爭議仲裁辦案指導,加大終局裁決和仲裁調解力度,提升仲裁終結率。
十二、優化勞動保障監察服務。推行告知、提醒、勸導等執法方式,落實行政處罰法“輕微違法不處罰”規定,對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為民營企業發展狀大營造良好穩定預期和公平市場環境。
來源:人才山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