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對象
(1)“雙百計劃”學者。重點支持高校院所、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哲學社科機構等引進培養從事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關鍵核心技術研究以及哲學社科研究等領域的高層次人才。
(2)“雙百計劃”產業領軍人才。重點支持企業引進培養從事產業技術攻關、科技成果產業化、企業經營管理變革、生產工藝革新的領軍人才。
(3)“雙百計劃”拔尖人才。重點支持技術技能、醫療衛生、農業農村、社會工作、基層統計等領域,具有較高業內聲譽、德才兼備、貢獻突出的拔尖人才。
申報條件
(1)“雙百計劃”學者
一般應取得博士學位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在一線從事科研或教學、臨床、創作等工作。不符合上述學位和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要求的,原則上應為相當于C類及以上的高層次人才。申報客座學者的,原則上應為相當于C類及以上的高層次人才。
申報人選屬全職引進的,須已與申報單位簽訂至少5年具有法律效力的全職勞動(聘用)合同,且與原單位解除勞動或聘用關系;申報人選屬擬全職引進的,一般須在發文公布入選后6個月內,與申報單位簽訂至少5年具有法律效力的全職勞動(聘用)合同,且與原單位解除勞動或聘用關系并全職到申報單位工作;申報人選屬兼職引進的,須已與申報單位簽訂至少3年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協議,每年在申報單位工作時間不少于3個月。
申報主體須為煙臺市行政區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校院所(學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哲學社科機構等,能夠提供良好的人才團隊、科研平臺等支撐。
①攀登專家:
a.人選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
b.人選在本專業領域一般應取得與C類及以上人才水平相當的標志性成果,具有趕超或保持國內外先進水平的能力,具備入選省級以上人才工程的潛力。
②青年專家:
a.人選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
b.人選在本專業領域一般應取得與D類及以上人才水平相當的標志性成果,具有較高的專業水平、前瞻的學術視野和較大的培養潛力。
③特支專家:申報單位須為市、區(市)屬學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哲學社科機構。
a.第一層次人選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在本專業領域一般應取得與C類及以上人才水平相當的標志性成果。
b.第二層次人選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在本專業領域一般應取得與D類及以上人才水平相當的標志性成果。
c.第三層次人選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具有獨立解決本專業問題的經驗和較高水平科研(教學)能力,且取得過以下業績之一:畢業院校為世界名校(最新 THE、QS、U.S.News世界大學排行200強)或所學專業為教育部學科評估中A檔以上相應學科;近5年作為主要參與人員參與過地市級以上科研(課題)項目2項以上,或作為主要參與人員研究(教學)成果獲得過地市級二等獎及以上獎項;近5年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核心期刊或國外有影響的專業期刊上正式發表論文3篇以上(其中被SCI收錄1篇以上);科技成果產業化成效明顯,在相關行業領域已具有一定影響力。
③客座專家:
a.人選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特別優秀的可放寬至70周歲。
b.人選在本專業領域一般應取得與C類及以上人才水平相當的標志性成果。
(2)“雙百計劃”產業領軍人才
①全職創新類、兼職創新類:
a.研究方向契合我市重點產業發展方向,掌握相關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且已進入中試或產業化階段,具有較好的市場前景,能夠切實增強產業鏈競爭力,取得顯著的經濟社會生態效益。
b.近5年內主持過市級及以上重大產業技術開發、成果轉化及產業化項目;或領銜過高層次產業創新團隊;或為發明專利、新品種審(認)定等知識產權發明人。申報兼職創新類的,原則上應為相當于C類及以上的高層次人才。
c.申報人選屬全職引進的,須已與申報單位簽訂至少5年具有法律效力的全職勞動(聘用)合同,且與原單位解除勞動或聘用關系;申報人選屬擬全職引進的,一般須在發文公布入選后6個月內,與申報單位簽訂至少5年具有法律效力的全職勞動(聘用)合同,且與原單位解除勞動或聘用關系并全職到申報單位工作;申報人選屬兼職引進的,須已與申報單位簽訂至少3年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協議,確定每年在申報單位工作時間不少于3個月。
d.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支持期內能夠堅持在一線工作;特別優秀的C類及以上人才,年齡可放寬至70周歲。
②創業企業類:
a.已在我市注冊成立企業,為企業主要創辦人,且為第一大股東或最大自然人股東,持股(含技術入股)比例不低于30%;通過申報人選本人控股的其他公司間接持股的,持股比例以穿透股權后最終實際控股比例為準。
b.掌握相關核心技術,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成果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c.具有較強的創新創業精神以及科技成果轉化、市場開拓、經營管理和資源整合能力,在相關領域開創技術新路徑、商業新模式、產業新質態有較大潛力。
③創業培育類:
a.一般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在海內外知名企業擔任過高級職務,尚未在我市注冊成立企業,具備創業企業類申報人選標準條件第b、c條款明確的相關條件。
b.擁有相關創業經歷或在相關領域企業擔任過中級以上技術(管理)職務。
c.所領銜的項目屬于我市“9+N”產業或16條產業鏈重點發展領域,創業計劃書完備,有清晰的商業模式和產業化路徑,具有良好的市場效益前景。
④經營管理類:
a.申報人選屬全職引進的,須已與申報單位簽訂至少5年具有法律效力的全職勞動(聘用)合同,且與原單位解除勞動或聘用關系;申報人選屬擬全職引進的,一般須在發文公布入選后6個月內,與申報單位簽訂至少5年具有法律效力的全職勞動(聘用)合同,且與原單位解除勞動或聘用關系并全職到申報單位工作。
b.具有相應職業資格和現代經營管理理念,在企業(一級公司)擔任副總經理(或相當于副總經理層級)及以上職務,從事戰略管理、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資本運作(含國際投資)、生產管理、市場營銷(含國際貿易)等領域工作,系統掌握現代管理理論和管理方法,具有全球化視野及戰略制定和執行管理能力、領導創新和組織變革能力,能夠為企業經營管理帶來重大提升,形成良好的經濟社會效益。民營企業董事長、實際控制人和國有企業中由上級黨組織任命的企業領導人員(指地方黨委、政府及其部門、機構任命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各級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董事長)不作為申報人選。
c.企業實際給付計繳所得稅年度薪酬總額一般不低于50萬元(含股權分紅、績效提成等收入)。
d.已在企業任職3年及以上的,任職期間貢獻突出,幫助所在企業穩定、健康、高質量發展,企業銷售收入、利潤近3年實現復合增長。
e.在企業任職不滿3年或擬全職引進的,須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具有企業高級職業經理人資格;擁有中國500強企業、國內上市公司、海外上市公司或同等層次以上企業中層及以上管理職務任職經歷,具有突出的工作業績。
f.曾經在國有企業擔任過相當于副處級及以上職務、在銷售超億元以上企業擔任副總經理及以上職務或行政總監、人力資源總監、財務總監、資本運營總監、銷售總監等職務。
⑤產業技能類:
a.申報人選屬全職引進的,須已與申報單位簽訂至少5年具有法律效力的全職勞動(聘用)合同,且與原單位解除勞動或聘用關系;申報人選屬擬全職引進的,一般須在發文公布入選后6個月內,與申報單位簽訂至少5年具有法律效力的全職勞動(聘用)合同,且與原單位解除勞動或聘用關系并全職到申報單位工作。
b.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從事本職業(工種)5年以上且支持期內能夠堅持在生產服務一線工作,特別優秀的年齡可放寬至70周歲。擔任企業副總經理及以上職務的一般不作為申報人選。
c.職業技能水平在省內具有重要影響,掌握同行業公認的先進操作法或填補省內空白,在生產工藝創新、傳技帶徒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取得重大經濟社會效益;一般應具有高級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技能等級)或高級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世界技能大賽金銀銅獎選手、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全國技術能手、山東省職業技能大賽金獎選手不限。優先推薦具有高級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技能等級)或聘用到用人單位特級技師及以上職務(崗位)的人選。
⑥藍色領軍類:
a.擁有結構合理、合作緊密的人才團隊,具有出色的團隊協作能力。
b.具有創新求實精神,科研組織能力、項目管理能力較強,對本領域具有創新性構想和戰略性思維。
c.長期從事研發工作,方向處于海洋產業發展前沿,與我市發展需求一致,擁有國內一流水平或填補行業空白的發明專利或自主知識產權的研發成果。
d.擁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擔任知名企業高級技術職務,對主持過市級及以上重大產業技術開發、成果轉化及產業化項目,或領導市級及以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等產業技術創新平臺的申報人選,優先給予支持。
e.擬攻克轉化的關鍵核心技術具有明確的技術路線、較好的產業化開發潛力,能夠推動我市海洋產業技術創新,對我市海洋產業發展具有積極引領作用。
f.申報人選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每年在申報企業工作時間不少于3個月,且工作服務期限應涵蓋人才項目實施期。
(3)“雙百計劃”拔尖人才
①專業技術類:模范履行崗位職責,業績突出,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在自然科學領域取得具有重大科學價值的研究成果,或在技術上有發明創造、技術革新,得到國內外同行專家公認。
b.在完成國家、?。ú浚┗蚴校◤d)重點工程、重大科技攻關和在大中型企業技術改造、引進消化高新技術中,解決了重大技術難題,并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c.在社會科學研究方面,學術造詣深厚,研究成果有獨到見解,以首位作者出版或發表過在學術界和社會上有較大影響的學術著作、學術論文,社會反響好。
d.長期工作在教學一線,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教學教研成績顯著;或在學科建設方面成績卓著,影響較大,獲得市級及以上教學成果獎、教學名師等獎項;或作為第一作者、通訊作者發表影響因子較高的SCI、EI、SSCI等收錄論文。
e.長期工作在防病、治病等衛生工作一線,技術精湛,多次成功治愈疑難、危重病癥;或在一定范圍多次有效預防、控制、消除疾病,社會影響較大,業績為同行所公認;或在衛生科研方面獲得同行公認的、具有標志性的研究成果,獲得市級及以上科研成果獎等獎項或作為第一作者、通訊作者發表影響因子較高的SCI、EI、SSCI等收錄論文。
f.長期在農業生產、科技推廣一線工作,在成果轉化、技術改進和推廣服務等方面貢獻突出,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g.在新聞出版、文化藝術、體育等領域取得優異成績,或為國家贏得重大榮譽,對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做出重大貢獻,在同行中享有較高聲譽。
h.在信息、金融、財會、外貿、法律等領域,為解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基礎性、前瞻性、戰略性科學理論依據,對推動專業領域發展產生重大影響,并為國內同行所認可。
i.在其他行業、領域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民生建設做出突出貢獻。
②專業技能類: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同等條件下優先從50周歲以下的高技能人才中選拔,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職業技能在全國或全省、全市本行業(領域)處于領先水平,獲得過“全國技術能手”“省技術能手”“煙臺工匠”“煙臺市技術能手”及區市、行業(企業)首席技師、技術能手等榮譽稱號,或代表國家參加世界技能大賽,或在全國職業技能競賽中獲得三等獎以上、省級職業技能競賽中獲得二等獎以上、市級職業技能競賽中獲得前兩名、區市和企業內部職業技能競賽中獲得第一名。
b.在技術上有重要發明創造或革新成果,創造了同行業公認的先進操作法,取得市級及以上技術創新成果或國家專利;在編制國家級或行業(企業)標準工藝、工作法方面具有突出貢獻,取得較好經濟社會生態效益;對本職工作做到精益求精、創新卓越,為所在單位(行業)生產或解決技術困難發揮了關鍵作用。
c.在傳技帶徒方面成績突出,累計帶徒或為企業培養技能骨干5人以上,所帶徒弟取得企業或縣級及以上首席技師、突貢技師、技術能手等技能人才榮譽稱號,或在各類職業技能競賽中取得優異成績。
③基層衛生類:
a.長期扎根基層,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技術崗位上連續工作10年以上或在二級及以上醫院調入基層或取得全日制碩士以上學位的研究生、在基層連續工作年限可放寬至5年以上,目前依然在基層一線從事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等基層衛生重點工作,并取得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的醫師。
b.具備扎實的知識功底,業務技能在基層較為突出,對帶動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引導群眾基層首診、維護群眾健康作出較大貢獻,深受當地群眾信任和好評。
c.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的全科醫師,或經轉崗培訓合格后注冊為全科醫學的醫師,或在市級及以上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工會等組織的崗位技能競賽中取得優異成績的,或在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方面,在全市具有示范作用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評選。
④鄉村振興類:積極服務“三農”,熱心公益事業,群眾公認度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具有專業特長,直接從事種植、養殖、捕撈、農產品加工等行業,所領辦或服務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生產規模大、經濟效益較好、輻射帶動能力突出。
b.具有較強的市場經濟意識,善于捕捉市場信息,在農業企業經營管理及農副產品營銷中業績突出,帶動當地產業發展,區域影響較大。
c.具有較強的科技創新能力,獲得國家專利或取得其他重要科技成果,在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應用、高新技術產業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創造較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d.具有一技之長或特殊技藝,知名度高,善于吸納和利用現代科技充實自己,不斷將民間技藝轉化為生產力,屬全市同行業技術權威或業內水平領先的農村能工巧匠。
e.在推進農業現代化、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帶領農民群眾共同致富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的農村基層組織負責人,或對農村公益性、服務性事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
⑤社會工作類:綜合運用社會工作理念、專業知識、技能和方法,為有需要的個人、家庭、團體、組織等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扶貧濟困、慈善事業、社區建設、優撫安置、婚姻家庭、精神衛生、殘障康復、殯葬服務、教育輔導、就業援助、職工幫扶、犯罪預防、禁毒戒毒、矯治幫扶、糾紛調解、應急處置等領域提供專業社會服務的社會工作人才,并具備下列條件。
a.熟悉社會工作相關法律、政策理論、發展歷程和行業管理規定,具備豐富的社會工作專業知識、技能和實踐經驗。
b.能夠綜合運用社會工作專業方法為服務對象提供專業服務,處理各類復雜問題,為所在單位和社會做出較大貢獻。
c.從事社會工作5年以上,其中,社會工作類須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及以上職業資格;養老服務類須參加省或市養老服務類培訓且評價合格,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及以上職業資格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拔。從事社會工作專業教育、研究的相關人員,需組織實施過有重大影響的社會工作專業服務項目,或者在社會工作專業領域研究方面有較豐厚的研究成果。
⑥高端金融類:申報人選應在深化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等國家戰略,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動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做好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5篇文章等方面取得良好業績。從事金融領域相關工作5年以上,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a.經營管理方面金融人才,應具有較高的組織、協調、溝通能力和較好的群眾基礎,表現出較強的領導潛質,有一定的決策能力,經營管理成效良好,能夠較好地支持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其中,在中國500強企業、主板上市公司、海外上市公司或同等層次以上企業擔任高層以上管理職務,或在海外知名金融機構擔任重要職務經歷的,優先予以考慮。
b.專業技術方面金融人才,應在特定金融領域具有較高的專業素質和研究水平,有較強的創新思維和能力,在技術應用、技術革新、技術攻關等方面作出較大貢獻,得到同行專家認可。
⑦基層統計類:在全市鄉鎮(街道)統計機構和村居(社區)、企業統計一線工作的統計人員,并具備以下條件。
a.具備扎實的統計業務知識功底和較強的崗位適應能力,工作業績突出,熟練掌握與本職崗位相關各項統計業務和操作流程,崗位能力水平在本地區處于領先地位。從事統計工作五年(含)以上。
b.對統計方法制度和數據評估、開發應用等進行優化創新,并在本區市、全市、全省或全國得到推廣應用的,在選拔中優先考慮。
c.撰寫的統計分析、調研報告等,觀點新穎、見解獨到,進入領導決策,對推動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發揮實際效果的;或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領導肯定性批示的;或獲得全國、全省統計系統先進個人的,在選拔中優先考慮。
d.獲得高級統計師專業技術資格或最美基層統計人稱號的,在選拔中優先考慮。
e.工作中有其他創新性成果、影響較大的,在選拔中優先考慮。
支持內容
(1)“雙百計劃”學者
①攀登專家:支持期5年,給予入選者最高200萬元綜合資助。
②青年專家:支持期5年,給予入選者最高100萬元綜合資助。
③特支專家:支持期3—5年,分三個層次,給予入選者最高100萬元綜合資助。
④客座專家:支持期3年,給予入選者最高50萬元綜合資助。
(2)“雙百計劃”產業領軍人才
①全職創新類:支持期3—5年,分三個層次,給予入選者最高200萬元綜合資助。
②兼職創新類:支持期3年,給予入選者最高50萬元綜合資助。
③創業企業類:支持期5年,給予入選者最高600萬元綜合資助(含300萬元股權投資)。
④創業培育類:支持期3年,給予入選者最高50萬元綜合資助。
⑤經營管理類:支持期3年,給予入選者最高10.8萬元生活補貼、26萬元購房補貼。
⑥產業技能類:支持期3年,給予入選者最高10.8萬元生活補貼、26萬元購房補貼。
⑦藍色領軍類:支持期2年,給予入選者最高200萬元綜合資助。
(3)“雙百計劃”拔尖人才
①專業技術類:支持期4年,支持期內每人每月給予1000元市政府津貼。
②專業技能類:支持期4年,支持期內每人每月給予1000元市政府津貼。
③基層衛生類:支持期4年,支持期內每人每月給予1000元市政府津貼。
④鄉村振興類:支持期4年,支持期內每人每月給予1000元市政府津貼。
⑤社會工作類:支持期4年,支持期內每人每月給予1000元市政府津貼。
⑥高端金融類:支持期4年,支持期內每人每月給予1000元市政府津貼。
⑦基層統計類:支持期4年,支持期內每人每月給予1000元市政府津貼。
申報審批流程
(1)推薦申報。各項目的組織發動、推薦申報一般按照屬地原則進行,由各區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區市有關主管部門負責對推薦人選進行資格條件審查和初步篩選,推薦到市級主管部門。
(2)形式審查。市級主管部門按照分工,分別受理申報并組織形式審查,確定有效申報人選名單。根據形式審查情況,制定評審工作方案,連同申報受理和形式審查工作報告一并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3)專家評審。評審工作由市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采取現場會議或網絡視頻等方式組織,一般應進行答辯評審,重點評價申報人選的職業品德、創新能力、工作水平、今后工作計劃的創新性和可行性、可預期的成果產出和發展潛力,與全市重點發展的領域和學科方向的契合度,以及用人單位支撐保障能力等。評審按照不低于當年度遴選數量30%的差額比例(向上取整法)研究確定初步建議人選名單,形成評審工作報告,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4)綜合論證。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家采取資料審查和現場考察相結合的方式,對初步建議人選進行綜合論證,征求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意見,研究確定建議人選名單、資助檔次及資助額度。
(5)組織公示。市級主管部門組織用人單位對建議人選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6)研究審定。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形成遴選情況報告,按程序提請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文公布人選名單。
業務咨詢部門及聯系方式
煙臺市委組織部人才工作科(0535-6789001)
政策來源
【《關于實施新時代煙臺市高端人才引育“雙百計劃”的意見》(煙委人組發〔2024〕1號)】
來源:人才山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