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對象
濟南市行政區域內企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各類優秀人才和市屬機關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優秀人才。
支持政策
1.納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訓計劃,重點開展政治理論、國情、市情、業務等方面研修。
2.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申請各類科研項目立項、科研經費支持等。
3.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推薦為各級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優先參評市級以上各類重大人才工程、獎項等。
4.年度考核合格的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貼1500元。
5.參加統一組織的短期考察、休假考察和健康體檢等活動。
6.納入我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D類人才,經認定后,可享受相應的專項服務。
7.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市級相關人才工程人選待遇不重復享受。
8.之前已獲評終身“濟南專業技術拔尖人才”稱號的人選,繼續在相關專業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發揮作用,且成果貢獻突出的,可享受健康查體、休假考察、國情市情研修等相關待遇。
申報條件
具有中國國籍,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模范履行崗位職責,關心支持濟南建設發展,并符合下列條件:
1.市屬事業單位、濟南地區各類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的人員,市屬機關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近3年在專業成績方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獲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的主要人員。
(2)獲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一等獎的前兩位人員、二等獎的首位人員;獲兩項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三等獎的首位人員。
(3)在社會科學研究方面,學術造詣深厚,在研究解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方面有突出貢獻,并獲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以上。
(4)獲中國專利獎、省專利獎的首位發明人,且專利已實施應用,并取得顯著經濟或社會效益。
(5)在工程建設等方面,獲得國家優秀設計一等獎的前三位人員、二等獎的前兩位人員、三等獎的首位人員,或省優秀設計一等獎、兩項省優秀設計二等獎的首位人員,并取得顯著經濟或社會效益。
(6)在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化藝術等領域成績突出,在常設的全國性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評獎中獲獎的首位人員;在體育工作中,培養出打破全國紀錄、多年保持省紀錄或參加奧運會等世界大賽運動員的著名教練員。
(7)在學校管理、人才培養和教育事業發展方面發揮重大作用,獲國家教學成果獎或省教學成果一等獎以上的首位人員、齊魯名校長建設工程人選等;或長期在教育、教學一線工作,能發揮學科領域的帶頭示范作用,在學科建設或學生培養方面取得顯著成效,并獲省級以上特級教師、教學能手等榮譽稱號的教育工作者。
(8)在醫療衛生一線工作,醫療衛生技術和臨床效果達到省內先進水平,多次治愈疑難、危重病癥,或在較大范圍多次有效地預防、控制、消除疾病,業績和醫德為同行公認并形成科研成果,具有較好的社會影響。堅持中西醫并重,注重推薦選拔中醫藥領域優秀醫療衛生人才。
(9)在農業生產科研方面,通過開發、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品種,有效推動了農業科技進步、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村經濟發展,在脫貧攻堅及鄉村振興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獲得省級以上認定,并取得顯著經濟或社會效益。
(10)擔任企業單位主要負責人5年以上,有重大改革創新的管理措施,所在單位管理水平及綜合經濟效益指標達到省內同行業先進水平,發揮較好示范帶動作用。
(11)專業技能水平高超,絕招絕技被行業內公認,或代表濟南市參加國內外重大評獎或競賽獲得優異成績,在全省乃至全國有較大影響,并取得顯著經濟或社會效益。
(12)在信息、金融、物流、財會、審計、法律、刑偵、審判、檢察、社會工作等行業專業領域,精通業務,成績突出,在同行中享有較高聲譽,被公認為濟南市專業學科學術、技術、行業帶頭人,專業成績獲得省級以上認定,并取得顯著經濟或社會效益。
2.中央、省駐濟事業單位中的國家級、省級重點人才工程入選者,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近3年與濟南市企事業單位有良好合作關系,為濟南市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作出積極貢獻,且下一步有明確的合作目標;
(2)近3年通過興辦實業、成果轉化等形式,直接參與濟南市經濟建設,取得良好業績,且下一步發展前景良好。
3.下述人選不列入推薦選拔范圍:
(1)國家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在公檢法、黨校、社科等單位從事一線專業技術研究工作的除外);
(2)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市管以上領導干部;
(3)已累計3次(含3次)被評為拔尖人才的人選。
申報時間
拔尖人才每3年選拔1次,每次選拔120人左右,管理期3年。具體申報事宜以當年申報公告為準。
業務咨詢部門及聯系方式
濟南市委組織部人才工作二處 0531—51701131
來源:人才山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