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來源
《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2021修訂)》、《關于調整山東省科學技術獎獎金標準的通知》(魯科字〔2022〕78號)
政策定位
獎勵在科學技術進步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組織,調動科學技術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進一步激勵自主創新,激發人才活力,營造良好創新環境,加強科技強省建設。
申報條件
(1)省科學技術最高獎授予下列個人:
①在當代科學技術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促進科學技術發展中有重大貢獻的;
②在科學技術創新、科學技術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中,取得重大技術發明、技術創新,創造了巨大經濟效益、生態效益或者社會效益的。
(2)省科學技術青年獎授予未滿40周歲(女性科技工作者可放寬至42周歲),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科學技術工作者:
①基礎研究類:在自然科學基礎研究方面取得重大科學發現的;
②技術開發與產業化類:在應用技術研究和產業化開發中取得重大發明創造或者關鍵核心技術突破的;
③企業創新創業類:在山東省高新技術領域創新創業中作出突出貢獻,并創造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
(3)省自然科學獎授予在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中闡明自然現象、特征和規律,做出重大科學發現的個人。前款所稱重大科學發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①前人尚未發現或者尚未闡明;
②具有重大科學價值;
③得到國內外自然科學界公認。
(4)省技術發明獎授予運用科學技術知識做出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重大技術發明的個人。前款所稱重大技術發明,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①前人尚未發明或者尚未公開;
②具有先進性、創造性、實用性;
③實施后取得了顯著經濟效益、生態效益或者社會效益。
(5)省科學技術進步獎授予在實施技術開發與推廣、社會公益、重大工程、管理科學等項目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個人:
①在實施技術開發與推廣項目中,完成重大科學技術創新、科學技術成果轉化與推廣,實現科學技術成果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創造顯著經濟效益的;
②在實施社會公益項目中,長期從事科學技術基礎性工作和社會公益性科學技術事業,獲得重大科技成果,創造顯著社會效益的;
③在實施重大工程項目中,在技術和系統管理方面有重大創新,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的;
④在實施管理科學項目中,明顯提高了決策科學化和管理現代化,已獲顯著社會效益或者經濟效益的。
前款第三項重大工程類項目的省科學技術進步獎僅授予組織。
(6)山東省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授予對我省科學技術事業做出重要貢獻的外國人或者外國組織:
①在與我省個人或者組織進行合作研究、開發等方面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對我省科技、經濟發展有重要推動作用,并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生態效益或者社會效益的;
②在向我省個人或者組織傳授先進科學技術,提出重要科技發展建議與對策,培養科技或者管理人才等方面成效特別顯著,推進我省科技事業發展的;
③在促進我省與其他國家或者國際組織的科技交流與合作方面做出重要貢獻的;
④在我省的獨資、合資企業以及其他組織中開展科技成果轉化與推廣應用活動,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生態效益或者社會效益的。
申報審批流程
(1)提名。具有提名資格的單位(個人)對符合條件的項目(人選)進行提名遴選,合理選擇提名獎種和等級,提交《山東省科學技術獎提名書》及真實可靠的證明材料至省獎勵辦。省獎勵辦應當對提名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查,按照學科(專業)分組,并在省級媒體上公告。
(2)評審。省科學技術獎評審組負責對本學科(專業)范圍內提名的項目、個人或者組織進行初評,將初評結果報省科學技術獎評審委員會。
(3)授獎。省科學技術獎評審委員會負責對初評結果進行審查,提出擬授獎人選、項目、組織的獎勵建議。
支持政策
(1)省科學技術最高獎的獎金為每人300萬元,每年授獎人數不超過2名。
(2)省科學技術青年獎的獎金為每人50萬元,每年授獎人數10名。
(3)省自然科學獎、省技術發明獎和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的獎金分別為100萬元、30萬元、20萬元。省自然科學獎、省技術發明獎和省科學技術進步獎每年授獎項目總數不超過300項。山東省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每年授獎數量不限。
業務咨詢部門及聯系方式
省科技廳法規處(0531-51751138、51751063、51751067)
來源:人才山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