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功能區)科技管理部門:
現將《濟南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望認真組織實施。
濟南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11月24日
濟南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濟南市科技成果轉化“倍增計劃”行動方案(2023-2025年)》(濟廳字〔2023〕4號)精神,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力度,提升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質量,實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政策,特制訂本細則。
第二條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是指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的企業、對超額完成年度高新技術企業新增數量目標任務的區縣(功能區)科技管理部門,給予一定的財政資金補助。
第三條 市科技局負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政策的組織實施,各區縣(功能區)科技管理部門負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政策的申請、推薦與監督管理。
第四條 對符合條件首次通過山東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并經科技部備案的規上工業企業,一次性給予每家最高25萬元獎補資金;對符合條件首次通過山東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并經科技部備案的非規上工業企業,一次性給予每家最高12萬元獎補資金;對符合條件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的企業一次性給予每家最高8萬元獎補資金。
第五條 在高新技術企業資質有效期內遷入我市并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享受我市當年度首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同等政策。
第六條 對超額完成市科技局下達的年度高新技術企業新增數量目標任務、且上年度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獎補資金使用率超過80%的區縣(功能區)科技管理部門,每增加認定1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區縣(功能區)科技管理部門5萬元獎補資金,最高補助50萬元。
第七條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資金實行總額控制,每年按照年度財政預算情況,適時調整財政資金獎補標準。
第八條 高新技術企業獎補資金主要用于企業技術研究開發、科技成果轉化、創新平臺建設、人才引進培養等內容;各區縣(功能區)科技管理部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獎補資金主要用于當年和下年度高新技術企業政策宣傳、業務培訓、專家咨詢、中介服務、申請推薦、調度統計等方面的工作經費支出。
第九條 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政策須符合以下條件:
1.經企業申請、區縣(功能區)科技管理部門審核、市科技局(國家高新區科技管理部門)推薦、山東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并通過科技部備案的濟南市居民企業;
2.企業持續開展技術創新活動,無不良信用記錄;
3.企業申請獎補政策前兩年內不存在綠色門檻核查不予支持范圍的情形。
第十條 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政策須提交以下材料:
1.《濟南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資金推薦申請匯總表》;
2.區縣(功能區)推薦報告(包括轄區申請企業申請情況,企業信用、綠色門檻核查、推薦建議等內容)。
第十一條 獎補政策支持程序:
1.區縣(功能區)科技管理部門對轄區內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進行審核匯總,并就企業信用、申請獎補政策前兩年內是否存在綠色門檻核查不予支持范圍的情形,向有關部門征求核查意見。
2.核查無問題的企業,由區縣(功能區)科技管理部門向市科技局報送《濟南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資金推薦申請匯總表》(一式兩份),并出具書面推薦報告(一式兩份)。超額完成年度高新技術企業新增數量目標任務并符合獎補條件的區縣(功能區)科技管理部門同時報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獎補資金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主要包括:《濟南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獎補資金申請報告》、上年度培育認定工作獎補資金使用情況證明。
3.市科技局對各區縣(功能區)推薦的企業申請信息進行復核,并開展信用、綠色門檻核查,同時對各區縣(功能區)報送的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獎補申請進行核定。復核(核查)通過的企業與核定通過的區縣(功能區)納入擬獎補名單,經黨組會研究通過后,在市科技局官網進行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對公示無異議的,市科技局提出獎補資金意見并下達獎補計劃,同時報市財政局。
5.市財政局根據獎補計劃,按照程序撥付市級補助資金。
第十二條 鼓勵各區縣(功能區)制定相應的獎補政策,充分調動轄區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同心聚力加快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
第十三條 實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政策申請信用記錄制度,對在申請獎補政策中弄虛作假的企業,取消申請資格。
第十四條 獲得獎補資金的區縣(功能區)科技管理部門和企業要加強獎補資金管理與核算,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相關財經政策與財務制度,確保財政資金支出合理、管理規范。
第十五條 建立獎補政策績效評價制度,市科技局每年對高新技術企業獎補政策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與績效評價。
第十六條 本細則由濟南市科學技術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來源:濟南市科學技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