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國家數字經濟發展戰略,落實《中共山東省委 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于加快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關于深化改革創新促進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打造“5351”數字經濟創新平臺體系,促進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經研究,現組織開展首批山東省數字經濟創新平臺申報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別
數字經濟創新平臺(以下簡稱“創新平臺”) 主要職責是圍繞全省數字經濟規劃布局,面向學科前沿和產業發展需求,開展基礎理論研究與工程技術攻關、數字技術研究與創新應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數字高端人才引育等工作,提升我省數字產業科技創新能力,推動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助力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創新平臺包括數字經濟創新實驗室、數字經濟產業創新中心、數字經濟創新服務機構、數字經濟創新人才基地四類。
(一)數字經濟創新實驗室。圍繞先進半導體、高端工業軟件、未來網絡、虛擬現實等重點方向,以及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興前沿交叉領域和量子計算、海洋科學等我省特色優勢領域,開展基礎理論研究與工程關鍵技術攻關,以新技術引領數字經濟發展。
(二)數字經濟產業創新中心。圍繞數字產業及智慧農業、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數字金融、數字商貿等產業數字化新模式、新場景,開展技術協同創新、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示范應用,推動數字技術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助力產業鏈群轉型升級。
(三)數字經濟創新服務機構。圍繞數字產業培育、產業數字化轉型、數據要素創新應用等重點工作,提供規劃咨詢、標準制定、測試評估、市場推廣、應用培訓、創業孵化、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咨詢等第三方服務,構建良好的數字經濟生態,營造數字經濟良好發展環境。
(四)數字經濟創新人才基地。圍繞數字經濟人才供給需求,通過實施高層次人才引進工程和建立數字人才實訓基地,開展數字經濟高層次人才引進、技能公共實訓、職業技能教育等活動,打造多層次、多類型的“選、育、用、留”人才培養體系,加大人才引育力度。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應為山東省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相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及社會組織,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及嚴重失信行為(以信用中國、信用山東查詢結果為準)。
(二)主要從事基礎理論研究、技術研發及成果轉化、數字技術及數據服務、數字人才培養等方面工作,在數字經濟創新領域內具有突出的創新優勢和影響力。
(三)具有較好的工作基礎和健全的組織管理體系,可以為創新平臺的運行提供專門場所、設備設施、資金和人員等保障。
(四)數字經濟創新實驗室申報單位應擁有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環境;數字經濟產業創新中心申報單位應具有數字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能力;數字經濟創新服務機構申報單位應具有提供數字經濟相關服務所需的技術人才隊伍和資源;數字經濟創新人才基地申報單位應具有“院士工作站”或“博士后工作站”建設和運行所需的條件,或應具備開展數字經濟人才實訓所需的相應資質、設施設備、師資及課程體系。
(五)數字經濟創新實驗室可以聯合共建的形式申報,聯合建設單位原則上不超過三個,須明確牽頭單位。實驗室統一以“研究方向(或研究內容)+創新實驗室”方式命名。
三、申報流程
(一)材料提報。申報單位參照《山東省數字經濟創新平臺體系建設工作方案(試行)》(見附件1),認真編寫申報書(見附件2),將電子申報材料(蓋章PDF版及word版)提報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初審推薦。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材料初審及推薦上報工作,確保申報材料符合要求、齊全完整、真實有效,并于1月25日前將電子申報材料(蓋章PDF版及word版)及擬推薦單位排序名單(見附件3)提交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三)專家評審。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必要時進行現場核查。
(四)結果公布。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對擬認定名單進行網上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公布名單。
四、其他要求
(一)請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轄區內單位積極申報。
(二)各市推薦的數字經濟創新實驗室、數字經濟創新服務機構數量原則上各控制在3家以內,數字經濟產業創新中心數量控制在10家以內,數字經濟創新人才基地數量控制在5家以內;省屬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省屬企業可獨立組織申報。
(三)鼓勵有條件的市開展本級數字經濟創新平臺培育工作,并制定相應支持政策。
聯系人:陳倩倩,李帆
電 話:0531-51782725,13156122452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4年1月8日
來源: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