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功能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企業:
為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根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工信部聯科〔2010〕540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及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復核評價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科函〔2023〕260號),現組織開展2023年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復核評價及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復核評價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
(一)認定工作
申請認定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應在制造業重點領域具有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及產業化突出成果,企業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和申報材料編寫要求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省屬企業集團和中央駐魯企業可直接推薦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照《管理辦法》組織專家論證后擇優推薦。
(二)復核評價工作
1.復核評價范圍為2020年認定及復核通過的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附件3)。
2.各區縣(功能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相關企業做好評價材料填報工作,并提供必需的附件及證明材料。有關數據指標截至2022年底,其中財務數據按照已審計的2022年會計報表填寫。發生更名或重組的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請提供名稱變更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
3.根據《管理辦法》,復核評價不合格的企業將被公告撤銷稱號并摘牌。
二、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
(一)認定工作
各區縣(功能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在企業自愿的基礎上,推薦在制造業重點領域具有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及產業化明顯成果的企業申報,企業基本條件參照《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省屬企業集團和中央駐魯企業可直接推薦報送。
(二)復核評價工作
1.復核評價范圍為2020年認定的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附件7)。
2.各區縣(功能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相關企業做好評價材料填報工作,并提供必需的附件及證明材料。有關數據指標截至2022年底,其中財務數據按照已審計的2022年會計報表填寫。發生更名或重組的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請提供名稱變更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
3.復核評價不合格的企業將被公告撤銷稱號并摘牌。
三、材料報送
(一)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
請各區縣(功能區)工業和信息化局于10月12日前將申請認定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匯總表及申報材料(附件1、2,紙質版一式四份,電子版材料兩份)、復核評價材料(附件4,紙質版一式三份,電子版材料兩份)與推薦文件報濟南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
請各區縣(功能區)工業和信息化局于10月12日前將申請認定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匯總表及申報材料(附件5、6,電子版材料一份)、復核評價匯總表及材料(附件8、9,電子版材料一份)與推薦文件濟南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宋麗麗 電話:51705745
附件: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開展國家和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復核評價工作的通知.pdf
濟南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7日
來源: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