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發展改革委(新舊動能辦):
2019年以來,全省共遴選確定五批“十強”產業“雁陣形”集群(以下簡稱“產業集群”)180個、“十強”產業集群領軍企業(以下簡稱“領軍企業”)276家,經各級、各部門綜合培育支持,產業集群協作配套能力和領軍企業核心競爭優勢大幅提升,領軍企業、龍頭骨干企業“頭雁”領航,產業集群內外、產業鏈條上下游企業“雁陣”齊飛的產業生態基本形成。
為進一步加大對入庫培育產業集群和領軍企業的規范管理力度,引導產業合理集聚,推動領軍企業突破發展,加快塑造優良產業生態,現就組織開展全省“十強”產業“雁陣形”集群和集群領軍企業綜合評價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價范圍
2019年度至2023年度(第一至第五批)“十強”產業“雁陣形”集群和集群領軍企業。
二、評價程序
(一)各市自評。各市依據《“十強”產業“雁陣形”集群培育支持辦法》《“十強”產業集群領軍企業培育支持辦法》(魯發改重大辦〔2019〕458號)等有關要求,提交本市產業集群和領軍企業自評報告(參照附件5),同時填報相關附表內容(其中,第一至第四批填報附件1、附件2,第五批填報附件3、附件4)。以上材料文字版(加蓋公章)和電子版請務必于2023年8月底前,報省發展改革委動能轉換推進處。
(二)綜合評價。省發展改革委組織專門力量,對全省“十強”產業“雁陣形”集群和集群領軍企業進行綜合評價,必要時將采取實地查驗等方式,進一步了解掌握產業集群和領軍企業發展情況。
(三)審定公布。綜合評價結果進一步征求省“十強”產業專班牽頭部門意見建議后,形成納入省庫繼續培育的產業集群和領軍企業名單,按程序集中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市要高度重視綜合評價工作,精心籌劃、統籌協調、務求實效,將實施綜合評價作為完善產業生態體系的重要抓手,認真組織調查研究,采取多種方式,在全面梳理產業集群和領軍企業發展現狀的基礎上,客觀、公正、準確地組織開展自我評價。
(二)主動對照評價。各市要著眼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主動擔當作為,對于不符合省、市產業布局要求的,集群引領帶動作用發揮不明顯的,以及集群內龍頭骨干企業違法違規失信行為等問題較為突出的產業集群;對于存在嚴重違法違規失信行為,出現經營困難破產清算等問題的領軍企業,應主動申請退出省級培育庫。
(三)嚴格落實責任。各市要強化責任意識,評價過程中,嚴禁捏造、虛報或篡改數據。對違反規定的,將依法依規依紀追究相關責任,并予以通報。
聯 系 人:劉 輝、趙 爍
聯系電話:0531-51783048、51783224
政務郵箱:dnzhtjc_sdfgw@shandong.cn
附件:1.山東省“十強”產業“雁陣形”集群發展情況調度表(前四批)
2.山東省“十強”產業集群領軍企業發展情況調度表(前四批)
3.山東省“十強”產業“雁陣形”集群發展情況調度表(第五批)
4.山東省“十強”產業集群領軍企業發展情況調度表(第五批)
5.省“十強”產業“雁陣形”集群和集群領軍企業自評報告(參考提綱)
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