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根據《促進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發展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119號)和《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推薦2023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3〕44號)要求,現就組織申報2023年度國家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已獲得認定的省級特色產業集群按照自愿申報原則,由所在地縣(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為申報主體,填寫《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表》(附件2),提交申報表中要求的佐證材料,報送至各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2.市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受理申報材料并進行初審,在符合國家《暫行辦法》認定標準的基礎上,每市擇優推薦1個集群。
3.如發現虛假申報或隱瞞違法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申報資格。
4.集群申報采取紙質報送方式,請各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于2023年7月19日前將正式推薦文件、《2023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推薦匯總表》(附件1)、《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表》各一式4份及電子版光盤1份,郵寄至山東省濟南市經十路9999號(黃金時代廣場C座)22層。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王明輝 0531-51782699
山東省普惠中小企業公共服務中心 陳法潤 18053111049
郵 箱: mist@shandong.cn
附件:1.2023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推薦匯總表.docx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