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發展改革委: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創新型省份建設的決策部署,根據《山東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魯發改高技〔2021〕428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將2023年山東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按照《管理辦法》有關要求,認真組織轄區內企業編寫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并對其基本條件、真實性進行審核,出具審核意見。
二、請按照屬地原則,每市擇優推薦不超過10家企業。對在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培育、推進雙創工作成效明顯,列入2022年國家或省級擬督查激勵公示名單的市,可增加2個推薦名額(不重復支持,上限為2個)。為認真落實省政府《2023年“穩中向好、進中提質”政策清單(第一批)》(魯政發〔2022〕18號)要求,對央企在山東設立的建筑業總部企業,企業技術中心達到相應資金、技術、人才等標準且滿2年的,可直接通過市發展改革委申請省級企業技術中心,不占用各市推薦名額。
三、請于5月23日前,通過“山東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系統”,組織推薦企業在線填報申請材料,并正式行文將申報材料報送省發展改革委。申報材料包括:紙質文件及申請報告一式三份、電子版光盤兩份。
附件:1.山東省企業技術中心報告編寫提綱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