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鼓勵建筑企業走高質量發展之路,提升濟南建筑業核心競爭力和城市品質形象,日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聯合市財政局出臺了《鼓勵企業“創優奪杯”獎勵政策實施細則》,由我市建筑業企業主創的“魯班獎”建設工程項目,最高可獲得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此次“創優奪杯”獎勵政策主要針對2020年9月16日—2023年9月15日期間,由我市建筑業企業主創且榮獲“魯班獎”、“詹天佑獎”、國家優質工程獎、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泰山杯”、“泉城杯”等表彰的建設工程項目。
獎勵標準為:對企業主創“魯班獎”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主創“詹天佑獎”、國家優質工程獎、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主創“泰山杯”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主創“泉城杯”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
同一建設工程項目獲得不同級別表彰的,按照最高級別予以獎勵;同一建設工程項目獲得表彰涉及多個主創企業的,原則上按照各自簽訂合同額在獲獎企業簽訂總合同額的比例,計算分配獎勵資金;同一建設工程項目以多個單體等形式獲得多個表彰的,按照建設項目予以一次性獎勵;專業工程獲得表彰的,按照同級別總承包工程50%的比例予以獎勵;表彰分為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或金獎、銀獎等不同等級的,最高等級按100%予以獎勵,每降低一個等級,折半獎勵。
獎勵資金實行后補助方式,具體申報流程為: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發布申報通知后,符合獎勵條件的企業,向企業注冊地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提出獎勵申請,經初審后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復審,復審通過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在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最終確定“鼓勵企業‘創優奪杯’獎勵企業名單”。
獎勵資金實行后補助方式,由市、區縣兩級財政分別按照五五比例分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根據獲獎項目數量,據實測算獎勵資金需求,按規定程序向財政局提出資金申請,市、區縣財政局按程序納入次年預算予以保障。由區縣財政局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管理有關規定向企業撥付獎勵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