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濰坊市寒亭區發布關于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為了加快數字經濟賦能,降低企業信息化建設成本,被國家、省確定為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的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貫標任務后,根據其項目投入, 給予10%的資金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 。意見支持內容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有效。
寒亭區關于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為切實加快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根據《山東省關于印發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關于印發落實六 穩六保促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的通知》、《山東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濰坊市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濰坊市“雙招雙引”激勵政策》等政策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以下意見 。
(一)支持企業加快技術改造 。對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給予企業設備投資額5%的補助,每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項目手續必須齊全并納入技改統計范圍 ,獎勵資金在設備投入運營實現產出3個月后納入年度獎補統計。
(二)對列入省級技術創新項目的,每個項目一次性補助1萬元。同一企業同一年度內有多個項目的,補助最多不超過5萬元。
(三)規上企業營業收入提高10%以上的,新產品銷售收入占企業營業收入比重提高10%、20%、30%、50%及以上,分別獎勵10萬、20萬、30萬、50萬。
(四)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態鏈條 。企業實施智能制造示范項目 、智能化改造項目、自動化改造項目,項目設備投資額和技術投入總額達到300萬元以上的 ,按項目設備和技術投入總額的15%給予補助,項目最高資助100萬元 。對于在區內注冊的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與區內企業開展合作的,其合作項目被認定為 智能制造示范項目、智能化改造項目或自動化改造項目后,可分別按項目設備和技術投入總額8%、5%、3%給予方案供應商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40萬、20萬、15萬。上述項目必須手續齊全(500萬元以上的項目納入統計范圍)且經第三方認定后進行補助 。
(五)對新認定為省、市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企業或者省、市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 。
財政政策專項原則上對企業同一個項目不重復支持,區級資金已配套獎勵的不再重復獎勵 。
(六)鼓勵企業培強做大。對當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1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30億元、40億元、50億元,且年納稅額500萬元以上持續正增長的工業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40萬元、50萬元、60萬元。獎勵工業企業地方貢獻。對年納稅額500萬元以上且地方留成增長20%以上的工業企業,按增長20%以上部分地方留成的50%額度補助企業 。
(七)鼓勵規上工業企業擴大產能 。對規上工業企業當年年度產值1億元以下的企業 ,且工業產值增長30% 、60% 、80% 、100%及以上 ,分別獎勵1 萬、2萬、3萬、5萬元。對規上工業企業當年年度產值1億元(含)—5億元的企業,且工業產值增長30%、60%、80% 、100%及以上,分別獎勵2萬、4 萬、6 萬、8萬元。對規上工業企業當年年度產值5 億元(含)—10億元的企業,且工業產值增長10% 、20% 、30% 、50%及以上 ,分別獎勵3萬、5 萬、10萬、15萬元。對規上工業企業當年年度產值10 億元(含)以上的企業 ,且工業產值增長10%、20%、30%、50%及以上,分別獎勵5萬、10 萬、15 萬、20 萬元 。
(八)對于獲得上級評審的單項冠軍、獨角獸企業、瞪羚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國家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國家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新創業示范基地等稱號并給予財政獎勵的企業,區財政按照與國家級、省級就高的原則1:1比列給予獎勵。對新被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工業設計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等榮譽稱號分別給予100萬、50萬、10萬獎勵。被評為省級、市級“隱形冠軍” 、“專精特新” 、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小型微型創新創業示范基地、“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稱號的企業 ,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一個研發機構在同一年度同一稱號獲得不同級別的 ,按照就高原則只獎勵一次(區級資金已配套獎勵的不再獎勵) 。
(九)對于在工業企業“畝產效益”評價中評價檔次為A檔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規模以下工業企業,一次性獎勵1萬元。對生產效益穩定、可持續性發展能力強的新“小升規”企業,區里給予最高一次性2萬元獎勵。
(十)鼓勵產業聯動發展。支持先進制造業企業優先采購區內企業生產的產品和服務,當年采購額500萬元以上,營業收入同比正增長的,給予買方采購額1%的補貼、最高100萬元。區內企業在原有生產基礎上開展區內委托加工業務的,參照上述補貼標準執行。
(十一)加大產業鏈社會化招商激勵。對新引進項目的企業、社會組織、中介機構或自然人,在項目投產后,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的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和項目投資利益相關方不享受該項獎勵 。
(十二)降低企業信息化建設成本,被國家、省確定為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的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貫標任務后,根據其項目投入, 給予10%的資金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 。
(十三)扶持數字經濟企業發展。對軟件納統企業,年度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收入首次超過1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3億元、5億元及以上的企業分別獎勵2萬元、4萬元、5萬元、10萬元、30萬元、50萬元。對互聯網納統企業,年度互聯網收入首次超過1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3億元、5億元及以上的企業,分別獎勵2萬元、4萬元、5萬元、10萬元、30萬元、50萬元。對于新獲得省級以上工業互聯網平臺、工業大數據平臺(中心)等榮譽稱號的,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對于納統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互聯網企業,新獲得工信部、省工信廳榮譽稱號的,給予不超過2萬元的獎勵。(同一企業獲得兩個及以上稱號的 ,只獎勵一次)
(一)本政策支持對象適用于工商登記、稅務登記、統計關系均在寒亭區的企業。對同一類獎項,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進行獎勵;對已享受“一事一議”政策的企業,不再享受同類政策。
(二)企業要誠信申報,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予以追回;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三)當年度在安全生產、生態環保等方面發生嚴重問題,以及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特別重大亡人火災責任事故,屬于規定的“一票否決”情形的,不予支持。
(四)本政策由寒亭區工信局、財政局、投促局、統計局、稅務局等部門負責解釋,本政策原則上每年兌現一次,經區委、 區政府研究同意后,予以兌現。所列費用列入財政預算。
(五)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