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家積極推進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新的發展道路靠近。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工作的通知》申報范圍和申報條件中小企業,可按相關要求進行申報。總結了專精特新小巨人申報條件及材料,希望對申報企業有所幫助。
一、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
2、“精”即產品的精致性、工藝技術的精深性和企業的精細化管理。1、主要指代那些集中于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等中高端產業領域的尚處發展早期的小型企業,它們始終堅持專業化發展戰略,普遍具有經營業績良好、有科技含量高、設備工藝先進、管理體系完善、市場競爭力強等特點。2、并且極具發展潛力與成長性,有望在未來成為相關領域國際領先的企業。上年度企業營業收入在1億元至4億元之間,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或凈利潤的平均增長率達到10%以上,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1)企業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3年及以上,其主營業務收入占本企業營業收入的70%以上,主導產品享有較高知名度。(2)且細分市場占有率在全國名列前茅或全省前3位(如有多個主要產品的,產品之間應有直接關聯性)。(1)近2年企業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在同行業中名列前茅。(2)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5%,至少獲得5項與主要產品相關的發明專利,或15項及以上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3)近2年企業主持或者參與制(修)訂至少1項相關業務領域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4)企業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和科技成果,具備良好的科技成果轉化能力。(5)企業設立研發機構,具備完成技術創新任務所必備的技術開發儀器設備條件或環境(設立技術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1)企業有完整的精細化管理方案,取得相關質量管理體系認證,采用先進的企業管理方式,如5S管理、卓越績效管理、ERP、CRM、SCM等。(2)企業實施系統化品牌培育戰略并取得良好績效,擁有自主品牌,獲得省級及以上名牌產品或馳名商標1項以上。(3)企業產品生產執行標準達到國際或國內先進水平,或是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產品認證(國際標準協會行業認證)。(4)企業已建立規范化的顧客滿意度評測機制或產品追溯體系。(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工商注冊登記、連續經營3年以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小企業,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2)屬于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認定或重點培育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3)擁有被認定為“專精特新”產品的中小企業以及其他創新能力強、市場競爭優勢突出的中小企業。(1)長期專注并深耕于產業鏈某一環節或某一產品,能為大企業、大項目提供關鍵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產品以及專業生產的成套產品。(2)企業主導產品在國內細分行業中擁有較高的市場份額。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市場營銷、內部管理等方面不斷創新并取得比較顯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廣價值。(1)生產技術、工藝及產品質量性能國內領先,具有較好的品牌影響力。(2)企業重視并實施長期發展戰略,重視人才隊伍建設,核心團隊具有較好專業背景和較強生產經營能力,有發展成為相關領域國際領先企業的潛力。(1)上年度企業營業收入在1億元以上,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2)或凈利潤的平均增長率達到10%以上,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1)企業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3年及以上,其主營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70%以上,主導產品享有較高知名度。(2)且細分市場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如有多個主要產品的,產品之間應有直接關聯性)。(1)近2年企業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3%,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5%。(2)截至申報之年的上一年底(比如申報之年為2021年,那就是2020年底),擁有與主要產品相關的有效發明專利(含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2項或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5項及以上。(3)企業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和科技成果,具備良好的科技成果轉化能力。(4)企業自建或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具備完成技術創新任務所必備的技術開發儀器設備條件或環境(設立技術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5)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供應鏈管理等環節,至少1項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支撐。(1)企業有完整的精細化管理方案,取得相關質量管理體系認證。(2)企業實施系統化品牌培育戰略并取得良好績效,擁有自主品牌(含非物質文化遺產、地理標志商標等)。(3)企業產品生產執行國際、國內、行業標準等,或是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產品認證(國際標準協會行業認證)。申報企業準備好材料,交由市工信局進行初核,并推薦至工信部參與終審,初核指標指標類別:(1)注冊滿3年以上,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且上年度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獲得當地省、市專精特新稱號的企業優先推薦,參評企業需未獲得過工信部公布的制造業單項冠軍。(3)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3年及以上,企業主導產品市場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4)企業三年內未發生過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等違法記錄。(1)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或凈利潤平均增長率10%以上。 (3)截至2019年底,擁有與主要產品相關的有效發明專利(含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2項或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5項及以上。(4)近2年企業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3%。 (6)企業獲得國家有關部門認定的特色稱號(稱號名稱參照附件2:申報書第五部分第三條內容)。(8)產品生產執行國際、國內、行業標準等,或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