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技協字〔2022〕0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廳(委、局),各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科技主管部門,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科技主管部門及相關行業協會(商會),各地技術市場協會(促進會),有關中央企業、部屬高校、國家高新區管委會: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和國家科技工作的決策部署,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產業化,推動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著力挖掘和表彰重點領域、專精特新等方向發揮重要作用的科技項目、先進集體和個人,經研究,我會決定開展第十一屆中國技術市場協會金橋獎(以下簡稱金橋獎)評選表彰活動?,F將評選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
第十一屆金橋獎設項目獎、集體獎和個人獎三類獎項,獎勵等級為優秀獎和突出貢獻獎,優秀獎頒發榮譽證書,突出貢獻獎頒發榮譽證書、獎牌和獎金。
二、金橋獎的申報條件
(一)金橋獎優秀獎的申報條件
1.項目獎
在開展科技成果轉化、技術轉移和科技服務的技術市場活動中,對推動地區經濟建設或行業技術進步有重大影響,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項目。原則上應符合以下條件:
(1)科技創新性突出:在技術上有重要創新,特別是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后,形成了產業主導品牌,或通過技術創新對傳統產業進行升級改造,解決了行業發展的關鍵問題,提升了傳統產業在國內或國際的競爭力。
(2)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通過科技成果轉化或技術轉讓,經過兩年以上較大規模的實施、應用,產生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為推動行業科技進步及實體經濟發展做出突出貢獻:項目的轉化程度高,具有較強的示范、帶動和擴散能力,促進了產業結構的調整,優化、升級及產品的更新換代,對推動行業的發展具有較大的影響。
(4)在區域協同創新與可持續發展方面起到顯著作用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5)應用疫情智能預警、新型安全防護、快速診斷檢測、治療藥物與設備等科技創新成果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發揮顯著作用的項目。
2.集體獎
在我國技術市場的培育與建設事業中,在組織和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技術轉移和科技服務過程中,有創新精神并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包括技術的買方、賣方和中介方,特別是為提高企業創新能力促進成果轉化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研發中心和技術交易活躍的技術轉移機構,以及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應用科技成果為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
3.個人獎
在開拓與建設技術市場、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技術轉移、科技服務和推廣應用中做出創造性貢獻的優秀個人、科技特派員、技術經理人、科技咨詢師及領軍人物,特別是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個人。
(二)金橋獎突出貢獻獎的申報條件
1.項目獎
(1)已獲得省級及以上科技成果獎的轉化項目。
(2)對地區經濟建設或行業技術進步有重大影響,處于國內或世界領先水平;已獲得突出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年效益過億或具有量大面廣和規模效益)的推廣應用項目。
2.集體獎
(1)企業:產學研合作、轉化經濟效益顯著,年創產值五千萬元以上;引進技術轉化效益突出,年創產值五千萬元以上。
(2)科研機構:近兩年的技術轉移技術合同成交額過億元,經濟效益突出,在全國有較大知名度。
(3)技術轉移服務機構:近二年科技服務項目合同交易額五千萬元以上,或技術中介服務總收入千萬元以上,在全國有較大知名度。
(4)管理機構:技術合同成交額全國排名前五名,或地區排名第一,近二年技術交易額增長30%以上。
3.個人獎
(1)在技術市場領域工作15年以上,業績突出。
(2)組織開展科技成果轉化、技術轉移和科技服務活動,解決企業關鍵技術需求,效益、業績突出。
(3)各領域中的領軍人物,其科技成果已應用、轉化或轉移,成交額在千萬元以上。
三、推薦單位與名額
(一)推薦單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直屬機關的科技主管部門,各地技術市場協會(促進會)、行業協會,負責組織申報、材料初審并向本屆金橋獎評審委員會推薦符合條件的項目、集體和個人,并注明獎項的等級(突出貢獻獎或優秀獎)。
(二)名額分配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科技主管部門,各地技術市場協會(促進會)各20個。
2.各科技主管部門、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主管部門,相關行業協會(商會)各15個。
3.有關中央企業,國家高新區管委會,各10個。
4.有關中央部屬高校,各5個。
5.我會各分支機構推薦范圍與其業務范圍相同,各10個。
6.我會會員單位可以按照申報條件向表彰獎勵活動辦公室自薦。
四、金橋獎申報和評審過程不收取費用。
五、申報程序與要求
(一)申報程序
凡申報金橋獎的單位,請在中國技術市場協會信息港網站(http://www.ctm.org.cn )金橋獎系統上按流程和要求申報,申報成功后下載打印相應的紙質申報表一式一份,經申報和推薦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由推薦單位統一寄送到中國技術市場協會金橋獎表彰獎勵活動辦公室。
(二)申報要求
申報單位必須是獨立法人單位,每個單位限報一個獎項。
各申報單位應嚴格按照申報條件要求認真準備相關材料,確保申報材料內容真實準確,符合條件。有關業績包括突出貢獻、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技術合同等應有證明材料,“業績摘要”限500字以內。申報項目獎的必須有非本單位的同行專家推薦意見。凡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或取消參
評資格。
六、評審與公示
中國技術市場協會金橋獎第十一屆金橋獎專家評審委員會承擔評審工作,獲獎數量及獎金配置視申報情況與專家評審結果確定。
評審結果在中國技術市場協會信息港網站和中國技術市場協會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15天。
七、申報截止日期
本屆金橋獎申報截止日期為2022年6月30日。
地 址:北京市豐臺區萬豐路68號中企創新大廈1101B
郵政編碼:100161
聯 系 人:張旭春 付靜靜 王彥
電 話:(010)68270506 傳 真:(010)68270453
網 址:http://www.ctm.org.cn
電子郵箱:tmacxh@126.com
關于開展第十一屆中國技術市場協會 金橋獎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