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人才興魯戰略,突出“源頭活水”,加強青年人才引育創新,近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修訂出臺《山東省博士后工作管理辦法》,進一步創新完善符合博士后研究人員特點的管理制度,規范和提升博士后工作管理水平。
《辦法》進一步規范博士后全鏈條管理服務工作,明確省、市、設站單位分級管理體制職責定位,簡化博士后進站手續,重新規范了博士后平臺設立程序、博士后招收條件、招收形式和博士后合作導師配備等制度規定,對博士后進、在、出(退)站可享受的政策待遇進行了完善和細化,提升博士后制度落實成效。
突出提高博士后培養質量,創新符合博士后特點的日常管理服務制度,積極發揮設站單位主體作用,建立以實施科研項目計劃書為主要內容的績效考核分類評價體系,新增博士后進站開題應在辦結進站手續后3個月內完成、開題形成的科研項目計劃書應報設站單位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等要求。強化博士后合作導師主導作用,加大博士后國際交流和培養力度,更加關注博士后青年人才隊伍培養質量的提升。
以提升博士后服務保障水平為著力點,我省將博士后群體納入省級高層次人才綠色通道服務范圍,為國家及省級博士后創新人才支持計劃、國(境)外交流項目引進的博士后頒發山東惠才卡,提供交通出行、免費旅游健身、住房保障等29項服務,其他博士后由各市有序納入市級高層次人才服務范圍。
《辦法》新增“各級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中,博士后的勞務性費用可在直接費用中列支”“博士后社會保險補助納入勞務費科目開支,不設比例限制”等規定,明確“博士后享受高級職稱評審‘直通車’制度,可直接申報正高級或副高級職稱”“出站留魯事業單位工作可簡化招聘手續,通過特設崗位聘用”等優惠政策,積極構建有利于博士后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
我省自1988年開啟博士后工作以來,共設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504家、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384家,累計招收博士后1.3萬余人,設站數量及博士后數量均居全國前列,博士后制度已經成為山東引進、培養、使用高層次創新型青年人才的重要載體,在全力服務新時代山東經濟文化強省建設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